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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徐州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试行)
徐州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试行)徐卫法监[2008]15号,2008年4月1日起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保证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卫生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试行)》等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本程序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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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苏卫疾控〔2007〕2号,2007年1月10日发布施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乙A级、乙B级)资质基本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 (二)能独立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工作;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 (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五)通过计量认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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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江苏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基本条件
江苏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基本条件苏卫疾控〔2007〕2号,2007年1月10日发布施行。 职业病诊断机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江苏省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组织机构(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机构中设有固定的职业病诊断科室。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以上获得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相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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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本条件
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本条件苏卫疾控〔2007〕2号,2007年1月10日发布施行。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江苏省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组织机构(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有法人资格。(二)机构中设有固定的健康检查科室。二、人员(一)至少有3名以上执业医师,其中主检医师总数不少于2名,并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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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江苏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审批工作程序
苏卫疾控〔2007〕2号,2007年1月10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各类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工作,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第二条 本工作程序所称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系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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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办法(试行)
苏卫监督2007第52号,2007年8月24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规范我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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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卫生部关于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落实中央编办发〔2003〕15号文件的规定,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分工与协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两部门的分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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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卫生部关于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6〕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总公司,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7月27日发布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办法》贯彻实施的有关工作 (一)加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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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办法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2006年6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7月27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第三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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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8-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06〕375号,2006年9月18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保证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第三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编制。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