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072013-05

    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精神卫生法》暨“六五”普法卫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预备通知

    徐卫办法〔2013〕6号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局属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卫生领域一部重要法律,《精神卫生法》实施将会对发展精神卫生事业,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于《精神卫生法》的认知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13年5月份举办全市卫生系统《精神卫生法》暨“六五”普法卫生...

  • 072013-05

    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徐州市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徐卫医〔2013〕33号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江苏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2013〕2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制定了《2013年徐州市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协调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附:201...

  • 072013-05

    关于印发《徐州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徐州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072013-05

    2013年高级职称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

    2013年高级职称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

  • 032013-05

    关于举办全市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总结交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经验,提高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止饮用水污染事件及介水性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更好完成2013年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各项任务,市卫生监督所将举办全市生活饮用水和公...

  • 022013-05

    关于举办《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经济开发区、沛县大屯卫生监督分所: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执法案卷质量,推进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实践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决定举办:《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培训班。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培训内容1. 新版文书规范修订的背景、意义及基本原则。2. 新版《卫...

  • 262013-04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转发《省卫生监督所关于继续开展江苏省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推进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和实效,省卫生监督所印发了《省卫生监督所关于继续开展江苏省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推进年工作的通知》(苏卫监所(2013)9号),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与协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省卫生监督所关于继续开展江苏省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

  • 102013-04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车辆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处室用车要严格遵守车辆审批制度。监督员应经处室长同意后,向办公室申请车辆,申请时要注明出车起止时间、驾驶员、被监督单位名称和监督人数,经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用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外出执法要选择合适的行车路线,安全谨慎驾驶。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安排处理,并保持执法车辆的车容车貌,注意执法形象。 ...

  • 072013-04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经济开发区、沛县大屯卫生监督分所:按照《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卫监所【2013】10号)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要求,在辖区内对同级工商部门通报来的已登记注册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检查中要落实监督责任,核实本底资料...

  • 142013-03

    关于转发卫生部“北京同济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各处室:近日,卫生部对北京同济医院多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部分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监督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处室和卫生监督员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层层负责,落实责任,对自己分管的单位和片区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对多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仍不改正的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责令其停业整改,或俏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移送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