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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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2023-11

    一文读懂《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人生第一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

  • 242023-11

    保障食品安全,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这样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于今年6月30日正式实施以来,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控制、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等得到较好保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是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对保障食品…

  • 232023-11

    依法规范净水市场 保障市民饮水安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与日俱增,净水机、净水器、软水机、终端直饮机等净水设备进入千家万户。净水设备属于涉水产品,关系群众的健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

  • 182023-11

    护航校园饮水安全|徐州卫监开展全市学校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学校饮水的卫生安全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我市学校饮水卫生状况怎么样?师生能否放心喝?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饮水卫生主体责任, 有效防范学校饮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保…

  • 172023-11

    蓝盾护航|徐州卫监开展护卫健康·蓝盾二号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执法行动

    医疗机构污水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医院手术室、病房、化验室、病理室、洗涤室等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与普通生活污水相比,医疗污水的排放更加复杂。医疗污水来源和成分复杂,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理化污染物和放…

  • 142023-11

    “沉浸式”普法,为中医药健康发展筑牢法治防线

    今年是《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三周年,为深入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江苏省中医药宣传月的活动安排,徐州卫监走进铜山区中医院开展中医药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中医医疗服务行为,用实际行动保障中医药…

  • 132023-11

    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行为,保障职业卫生安全发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近期,徐州卫监对全市17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

  • 102023-11

    以示范促规范|邳州卫监开展口腔医疗机构示范创建工作

    为持续提升邳州市口腔诊疗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口腔诊疗规范、依法依规执业,邳州市卫生监督所以信用监管为抓手,以落实“四统一、四达标、四规范”为标准,开展口腔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动邳州口腔诊疗机构依法诚信执业,…

  • 072023-11

    以学铸魂 充电蓄能 | 第四届徐州市卫生监督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圆满收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11月2日,第四届全市卫生监督干部能力培训班正式开班,市卫生监督所全体监督员及部分县区业务骨干共同参加了此次培训。开班动员,把舵定行开班仪式上,市…

  • 062023-11

    互学互鉴,协同发展 | 苏北五市卫生监督机构交流会顺利召开

    为深化苏北地区卫生监督互学互鉴互通互融,推进卫生监督协同发展,2023年10月31日,苏北五市卫生监督机构交流会在邳州召开。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所长吴涛,邳州市副市长高琼、邳州市卫健委主任曹祥青等出席会议,来自苏北五市及部分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