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262007-10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餐饮业(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262007-10

    广东夫妻非法行医致产妇死亡

    夫妻二人“夫唱妇随”非法行医,私自接生导致一产妇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记者昨日从三水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熊×琼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三水法院审理查明,从三四年前起,被告人王×平、熊×琼夫妇两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擅自多次为他人看病和接生小孩。今年1月14日晚,两...

  • 262007-10

    《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

    本报讯(记者钱峰)卫生部近日发布实施《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要求餐饮业经营者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并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据了解,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上述产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

  • 262007-10

    宁波出台公立医院经济补助新政策 公共卫生服务、无主病人救助等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本报讯(记者李水根)浙江省宁波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各级政府要切实合理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确定补助的范围和方式包括: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疗设备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常性经费补助;卫生科研人才经费补助;实施与廉价药物使用情况相挂钩的公共医院补助制度。今年初,宁波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开展对宁波市35家县以上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对策调研发现,虽然县以上医院存在一些机制性的经营亏损,但...

  • 222007-10

    卫生部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化妆品原料命名的规范化,我部对《化妆品原料字典》(美国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2004年出版)所收录原料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INCI名称)进行翻译,完成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全成分标识时,凡标识目录中已有的成分,必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二、从200...

  • 162007-10

    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26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有关单位:为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水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传染...

  • 162007-10

    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的通知

    卫医发〔2007〕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规范社区诊疗行为,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中医药管理局可根据本地区疾病谱和用药习惯以及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对《目录》的药物品种进行调整并公布。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参考省级卫...

  • 162007-1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7〕51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目的探索中医坐堂医诊所审批设置和监督管理的办法。二、试点原则(一)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二)要认真总结和充分借鉴过去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三)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研究。(四)要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五)要切实规范管...

  • 162007-10

    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工作组织管理办法

    为及时共享卫生政策信息和研究成果,加强综合卫生政策研究工作,制定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工作组织管理办法。一、联络工作机制(一)为加强政策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设立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推荐2名联络员,一般为处级干部和业务骨干。(二)联络员应熟悉卫生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在卫生政策研究、卫生管理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参与制定重大卫生政策的工作经历,热心联络员工作。(三)联络员如有变动调整或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我部卫生政...

  • 282007-09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施行

    卫生部近日印发施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原发布的《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以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规定》共分总则、职责、报告制度、资料利用和保存、安全管理、考核评估、保障措施、附则等八章。《规定》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确定专职报告管理员,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卫生监督人员为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人,负责相关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