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夫妻非法行医致产妇死亡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10-26浏览量:
夫妻二人“夫唱妇随”非法行医,私自接生导致一产妇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记者昨日从三水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熊×琼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三水法院审理查明,从三四年前起,被告人王×平、熊×琼夫妇两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擅自多次为他人看病和接生小孩。今年1月14日晚,两被告人应邀到白坭镇福日建材厂213号宿舍为临产的王凤玲接生。当晚10时30分许开始接生,王×平给产妇打了缩宫素吊针,并用手按产妇腹部增加腹压,约半个小时针还没有打完,小孩就出生了,当时产妇还会说话,王×平就用针线进行了缝合,缝针过程中因光线不足,产妇的丈夫和被告人熊×琼在旁边打电筒照着。熊×琼帮着按王凤玲的腹部、一起剪脐带、给小孩洗澡穿衣。凌晨零时许,等一切都搞好后,夫妻俩收了500元就骑摩托车走了。走之前,还给王凤玲开了止痛药。
两人走了一会,产妇的丈夫赖全团发现妻子下身流血,就打电话给王×平,王×平回复说属于正常现象。后来赖全团见妻子疼得越来越厉害,便打电话叫救护车。15日凌晨2时35分左右,王凤玲在三水区白坭华立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凤玲是在分娩中并发宫颈、会阴裂伤、羊水栓塞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专家证实,产妇生产过程中出现宫颈、会阴撕裂需要缝合,宫颈撕裂需要专门工具才能
缝合,羊水栓塞是产科最危险的一种病例,需要专业医生凭专业设备才能保证手术的安全。
庭审中,被害人家属要求两被告人赔偿四万元,两被告人表示同意并当场履行。鉴于两被告人已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相应赔偿并取得对方的谅解,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