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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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08-1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4 号,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12日公布并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

  • 212008-11

    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1日实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三条 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全社会应当重视和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艾滋病防治工...

  • 212008-11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卫生部第35号令,2003年5月12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列入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管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

  • 212008-11

    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

    1993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预防甲类传染病鼠疫,防止旱獭间鼠疫传播到人间,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旱獭是人类鼠疫的主要传染源,国家对猎捕旱獭实行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第三条 凡在鼠疫地区从事猎捕旱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卫生、林业等有关部门...

  • 212008-11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1987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预防艾滋病从国外传入或者在我国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艾滋病监测管理的对象是: (一)艾滋病病人;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三)疑似艾滋病病人及与第(一)项、第(二)项所指人员有密切接触者; ...

  • 212008-11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控制检疫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防止检疫传染病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列车、船舶、航空器和其他车辆(以下简称交通工具)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和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疫情时,依照本条例对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口岸的国境卫生检疫,依照《中华人民...

  • 212008-11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自1991年9月12日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第三条 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结核病防治业务的归口管理。第四条 结核病防治工作应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发现、治疗和化疗管理。第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卡介苗接种制度。第六条 对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第二章 ...

  • 212008-11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991年8月12日卫生部令15号颁布实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病的发生与蔓延,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性病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和梅毒;(二)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第三条 国家对性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性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 机 构第...

  • 212008-11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

    1994年9月2日卫生部令第37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管理的预防用生物制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类毒素等人用生物制品。卫生部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或解除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的品种。第三条 预防用生物制品实行计划生产、计划供应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

  • 212008-11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2002年11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二〇〇六年四月六日卫生部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了修改,修改文号:卫监督发[2006]13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现场卫生监督、卫生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第三条 规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