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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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08-11

    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

    自2002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管理,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为社会提供环氧乙烷消毒与灭菌服务、电离辐射消毒与灭菌服务以及采用其他消毒与灭菌方法进行消毒与灭菌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消毒服务机构的选址和布局应事先经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212008-1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卫法监发〔2000〕217号,2000年6月30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卫生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规范涉及的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和评价消毒与灭菌效果的指示器材。第四条 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遵守本规范。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 212008-11

    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4]214号江西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卫生行政部门对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能否运用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进行查处的请示》(赣卫法监文[2004]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是卫生部于1 99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的部门规章。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正在修订之中,在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出台前,现行的《传染...

  • 212008-11

    卫生部关于对人体球蛋白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卫法监发[2003]278号黑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人体球蛋白是否适用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请示》(黑卫疾控函[2003]7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预防性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所规定管理的预防用生物制品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类毒素等人用生物制品,不包括人体球蛋白。因此,人体球蛋白的管理不适用《预防性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 此复。 二〇〇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 212008-11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48号,2006年6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

  • 212008-11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5月1日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血吸虫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人与家畜同步防治,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务院卫生、农业、水利、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全...

  • 212008-11

    艾滋病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457号,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

  • 212008-11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34号,2005年6月1日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

  • 212008-11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

    卫生部令第43号,2004年12月1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及时查明传染病病因,提高传染病诊疗水平,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防止疫情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病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的解剖查验工作。 第三条 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工作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有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

  • 212008-11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41号,2004年12月16日发布,2005年2月28日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