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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主城区餐饮业食品卫生大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2-04浏览量: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欢度节日,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公共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四城同创”工作,对全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卫生大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市的“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把省厅的文件《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大检查的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同时,向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发出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餐饮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认真做好两大节日期间的餐饮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同时强化节日值班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等。要求各地集中精力对辖区的宾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单位进行认真检查整顿,同时要求统计上报餐饮单位的年夜饭预定情况。
二、抓住重点,认真开展本次检查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的工作精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我局从2004年12月15日起,分别对全市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卫生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主次干道、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周边地区的餐饮等饮食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向其他地区和小街巷推进,对各餐饮单位的硬件卫生设施,作为检查的重点,逐一落实。强化其从原辅料的购买到加工制作整个流程的卫生安全意识,严禁餐饮单位超能力接待,严禁使用、销售过期原料和食品,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收回卫生许可证。通过拉网式大检查,对我市餐饮业的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根据创建工作计划,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重点放在硬件设施上,力促经营单位在硬件设施这个难点上先行达标。我局先后检查了徐州白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白云大酒店等520家食品单位;云龙区检查了复兴南路等26条道路上的491家食品单位;鼓楼区检查了河清路等28条道路上的438家食品单位;泉山区检查了建国西路等34条道路上的426家食品单位;九里区检查了襄王路等12条道路上的39家餐饮单位;铁路检查了122家餐饮单位。出动卫生监督员3000余人次,车辆800余辆次。
(一)清理卫生许可证
本次检查重点清理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第一清查卫生许可是否有效;通过检查发现有12家单位未及时进行年度审核,1家单位超范围经营,对此,各地均进行了立案查处。发现72家单位有使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临时工上岗现象,对此均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
(二)严格检查餐饮业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
餐饮业外购食品的数量很多,有素菜、禽肉、肉制品、调味品、生鲜食品、酒水等品类繁多。对此,检查中着重检查所购食品的索证情况。禽肉制品检查兽医部门的检验检疫证,普通食品查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对餐饮业的冰箱、冷库、食品仓库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大多数餐饮企业能够按照规定采购食品,采购的食品及原料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但是也发现一些小饭店进货渠道不正规,不能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检查人员责令改正。对21家饭店货架上的无标签罐头食品,均按照《食品卫生法》给予了处罚。
(三)结合“四城同创”工作,完善卫生设施、卫生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我市今年制定了“四城同创”工作目标,其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目标之一。我市本次检查结合创建目标,对餐饮单位从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设置、加工过程的流程、餐具的消毒和保洁、卫生设施和卫生制度的完善等方面进行指导。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餐饮单位基本卫生状况较好,工艺流程合理,各功能间配置适当、合理,消毒、防鼠、防霉、冷藏等基本卫生设施和生产设施能正常使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良好;所售食品符合卫生要求,不采购、不贮藏、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限、霉变生虫、感官等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亚硝酸盐卤制肉制品;餐饮具能做到洗净、消毒、保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是,也发现36家单位存在食品交叉污染隐患,检查人员均责令其立即改正,根除隐患。
(四)控制接待能力,保证年夜饭食品卫生安全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今年我市的年夜饭预定十分火爆,针对这种情况,检查中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各宾馆饭店上报年夜饭的预定情况,并提出年夜饭的具体卫生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接待能力接待,不得超量接待;二是严格食品采购制度,保证采购新鲜合格食品原料;三是严格食品留样制度,年夜饭的留样时间不能少于48小时。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看,暂未发现有超负荷接待的现象。通过种种措施的落实,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年夜饭的食品卫生安全。
(五)保障节日期间重大活动
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很多,为使各项重大活动在我市顺利开展,确保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局根据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防范技术措施,对重大活动接待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做好对活动指定食品的卫生审查,确认抽检食品,并对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工用具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进行全程跟踪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近期我局先后对市人大、政协会议进行了卫生监督,并制定了卫生监督预案。活动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了各项活动的顺利举行。
(六)目前餐饮食品单位创建达标情况
目前,餐饮业基本达到创建标准的仅14家,整改后能够达标的为787家,整改后仍不能达标704家。食品生产单位无一达到创建标准,整改后达标148家, 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119家。食品流通单位基本达标仅48家,整改后能达标的874家, 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516家。
(七)其他
1、各县(市)也开展了餐饮业的卫生大检查,检查餐饮单位3986家,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200人次,车辆1250辆次。
2、节日期间是散装食品的销售旺季,为了加强散装食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各地相继召开商场、超市等散装食品零售单位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的散装食品专项整顿会议,对《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进行了系统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经营单位要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搞好散装食品的防护,各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我局对经营散装食品的食品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散装食品卫生防护情况等。对存在销售散装食品无防护设施、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等违法行为的26家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部分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等违法行为,均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者按要求进行整改。通过专项整治,经营者在销售散装食品时,大部分能做到设置防护材料,并按要求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设施及标志。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散装食品销售市场的卫生状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餐饮业负责人、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在监督检查中,一方面与徐州电台、徐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经济生活服务频道)、都市晨报、彭城晚报等新闻媒体配合,另一方面在《徐州卫生监督网》上,及时报道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展。另外还创办了《徐州卫生创建简报》。据统计,本次检查市新闻媒体共发布检查信息15条,图片6幅;《徐州卫生监督网站》发布信息5条。
四、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一)部分餐饮单位卫生硬件设施相差较大。一是餐厅与厨房辅助房间比例不符;二是凉拼间前缺少预进间,目前我市区属餐饮单位基本上都缺少预进间,市属单位也只有少数设有预进间,牵扯到房屋结构上的改变,难度较大。
(二)根据国家卫生城的标准要求,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虽经努力也无法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经过前段拉网式检查,目前云龙约有50%的单位、泉山约有60%的餐饮单位虽经努力也无法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主要原因是这些单位业主多为下岗职工、无业市民,为维持生活而经营,受营业房面积、资金限制无法整改,采取关门、停业或转行业等措施都不太切合实际。
(三)卫生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创建组织,抽调部分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骨干,使原本人数就不是太多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更加捉襟见肘,目前泉山区卫生监督所只有11人(其中只有6人是专业人员),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只有8人,云龙区卫生监督所只有16人,而各个区卫生监督机构都要面对着全区上千家单位的创建监督指导任务,压力很大。
(四)部分单位的创建意识不强。通过前段时间的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整改进展缓慢,认为创建是政府的事情,不想投入资金予以整改;有的单位基本未动,甚至有的单位对检查不配合、对创建不理解,具有抵触情绪;还有的单位认为创建标准要求太严,在等待观望,应付了事。
(五)创建标准高于法律要求。国家卫生城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很严格,但是《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等在某些硬件设施卫生要求上没有明确规定,而创建国家卫生城是政府行为,国家卫生城标准高于法律要求,对于一些不整改、不配合的被监督管理单位,难以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结合实际,落实好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患的各项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更加关注食品卫生安全。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的工作目标,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