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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肉制品卫生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4-12-28浏览量: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近日对辖区内经营肉制品的食品超市、宾馆饭店、卤菜店、集贸市场等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抽取了不同类别肉制品进行检验。
本次检查共抽查肉制品经销单位72家,其中食品超市19家,宾馆饭店24家,各类熟食卤肉店22家,集贸市场7家;检查散装肉食品品种461种次。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食品超市、宾馆饭店、各熟食卤肉店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未持证者多为集贸市场的个体熟食摊点;检查食品从业人员300名,取得健康证明者282名,持证率94%。凡经营销售定型包装肉食品的超市等单位均能索取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多数能索取同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签、标识清楚并符合规定。在散装肉食品的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方面,72家单位中,超市以及大型宾馆的加工、储存、销售条件较好,“三防”设施齐全,冰箱等冷藏设备均能够正常运转;个体加工点的加工、储存、销售条件较差,“三防”设施不齐全,待加工食品有直接落地存放现象。所查72家单位均无自检能力,进行委托检验的单位除一些大型超市及熟食连锁销售店能做到以外,其他单位对所销售的肉食品不能按时委托检验。检查中发现各经销点对销售环节的卫生比较注意,而忽视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其卫生状况明显不如销售环节。我所在本次检查中共采集样品4份,不合格2份,其不合格项目均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这充分反映出散装肉制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的卫生问题。
我们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销点进行了行政处罚,取缔了4家无卫生许可证非法经营的熟食摊点;对2家饭店、1家卤菜店、集贸市场3家熟食摊点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超市、1家饭店、2家卤菜店、集贸市场4家熟食摊点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共11500元。同时,要求各经销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熟卤肉制品的加工、贮存、运输过程的卫生管理,完善贮存条件,并严格熟食销售的操作规程,按时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消毒,工作人员销售熟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意识,规范从业单位卫生行为;进一步对违法现象加大处罚力度,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坚决取缔;完善个体经营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稽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