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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卫生监督所开展疫苗监管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9-01-14浏览量:

 

    2019110日从微信新闻上看到,17日,淮安市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一起接种过期疫苗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经济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引起警觉,当即向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立刻指示,为吸取教训,工作要前置,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自查,成立由监督所和疾控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刻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111日经开区联合检查组根据省、市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的紧急通知》精神,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省纪委强化疫苗监管意见工作方案》(苏卫疾控[2018]22)、《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和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3385-2018《预防接种卫生监督指南》等工作要求,对全区所有的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的资质、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和接种等多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辖区7家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单位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接种人员是否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预防接种程序、公示是否张贴;是否开展了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是否严密落实“三查七对”制度;过期疫苗是否严密隔离,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是否完整;温度监测记录是否完整;疫苗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冷链要求;查看2018年年报表及接种率月报表是否填报规范、及时上报、保存完整;核查疫苗接种告知情况;疫苗接种是否按要求及时登记、处理、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等。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的单位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严格疫苗采购程序,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但个别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督促现场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全区疫苗预防接种单位对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全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