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县召开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会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0-06-08浏览量:
为全面提高乡村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及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依法管理医疗卫生工作意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杜绝各种非法行医及防止医源性感染发生。6月4日,铜山县召开全县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会议。来自铜山县22个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厂矿企业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主要相关人员16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会议由徐州市院感中心汪永芳主任、市卫生监督所周丽玲处长授课,主要就《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
在本次会议中,铜山卫生局董传金副局长和卫生监督所赵克大所长作了重要的讲话,要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希望各单位通过学习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能够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医的自觉性,对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推动铜山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添砖加瓦。
(铜山县卫生监督所 孙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