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09-12浏览量:
在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保证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新沂市卫生监督所于2008年9月1日至9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秋、国庆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活动。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向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下发了《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饮食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迅速自查整改,我所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餐饮单位还要实行聚餐申报制度,承办大型聚餐,必须提前一周上报卫生监督所。
二、开展月饼生产加工单位和经销单位监督检查。生产单位包括食品厂、蛋糕房及其他月饼加工场所;经销单位包括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零售摊点、综合集贸市场餐饮业和食堂的食品经营单位。
检查的内容包括:单位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原料和产品的质检报告,生产工艺、生产条件及卫生设施情况,月饼的包装、标识。严禁经营定型包装的“三无”(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月饼,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行为。
目前,我所已对辖区内的100多家上述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部分月饼生产厂进行了采样检测。
( 供稿:新沂市卫生监督所 张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