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管理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1-23浏览量:
徐卫监所〔2015〕8号
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队伍形象,现就加强执法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管理
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用车处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完成。实行用车申请审批制度,定期清洗、维护保养及更换轮胎制度,定点停放制度等。
1、执法车辆实行提前审批制度。禁止在出车过程中非因公改变行驶路线,禁止使用执法车辆参加一切非公务活动。
2、定期清洗、维护制度。注重执法车辆的日常清洁和养护,车身完好无损,标志标识清晰明显,执行公务时保持车容整洁,定期进行车辆清洗和维护保养。
3、定点停放制度。用车后,按规定统一停放在院内。车钥匙由车管员统一保管。
4、我所车管员为办公室毛永刚同志。
二、用车处室职责
1、处室用车须提前在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网管理系统上填写用车申请。网上申请时,应写明用车时间、驾驶人员、用车事由、乘坐人员、预定的行车路线或由近及远的目的地或目的地单位名称,申请经车管员批准方可使用。
用车申请批准后,处室在用车前至办公室领取钥匙,每次完成出车任务后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如该次出车不能在下班时返回所内,由用车处室负责人报告办公室,说明情况,返回后将钥匙交至传达室。
2、加强车辆的日常检查、检修,特别是方向、制动、灯光、轮胎、油水电等。在驾驶中注意车辆的异常反应,一经发现故障,立即停车检修,高度注意车辆安全。
3、用车处室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违章2次以上,罚款费用从处室车辆补助中扣除。
4、按照规定按时进行车辆年审、和保养工作,及时到办公室开具年审、保养的相关手续。
5、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到指定轮胎维修点进行轮胎检测一次(政府指定的轮胎维修站为:徐州宝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环西路关庄组团小区门北侧,纺南邮局斜对面),检测之前,及时到办公室开具检测手续。
6、至少每半个月对车辆进行一次清洗,每月1-7日、15-21日进行强制集中清洗,洗车卡在办公室领取,洗车结束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车管员每周检查一次车容车貌。
7、车辆加油后及时将油卡送至办公室,并填写加油记录。
8、用车后,所有车辆按照要求停放在院内。
9、车辆责任处室及具体年审和保养时间如下: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全所用车的统筹安排及用车审批工作。
2、定期组织各处室驾驶员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日常车辆使用及保养等常识。
3、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年审的各项材料准备,并负责与联络修理厂、轮胎维修点进行联系,预约维修保养、年审时间及相关费用结算。
4、负责办理车辆保险、洗车卡、更换轮胎、主卡充值等相关手续。
5、加强对执法车辆使用的监督,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考核评分:
1、所办公室将指定专人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依据徐州市卫生监督所车辆考核表对车辆考核一次,并将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2、评比得分情况纳入处室年底绩效考核,并作为发放处室车辆补助的主要依据。
附件:车辆考核评分表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