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培训工作的意见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1-04-20浏览量:
各处室:
在现行的业务工作处室牵头、划片管理的工作模式下,为加强处室间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做好2011年卫生监督培训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按照徐卫监所([2010]58号)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由牵头处室统一负责本专业业务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分管处室配合;
二、牵头处室应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制定培训工作计划,计划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数、培训内容、授课人员、课时等内容;
三、同一专业的培训课件各处室要统一,制定完成后报稽查处审核;
四、有关培训费用,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