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徐州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4-20浏览量:
各县(市)、区(企业)卫生局(处),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徐州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予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处联系。联系人:吴刚,联系电话:0516-82368655。
附件1:《徐州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办法(试行)》;
附件2:《徐州市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附件3:《职业卫生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