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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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意见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2-19浏览量:

 

各处室:
 
目前,各处室已按照行业初步建立了卫生监督档案。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充实档案内容,切实发挥卫生监督档案作用,更好地对管理相对人实行全程动态监管,现对我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请各处室认真贯彻执行,年底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考核。为此,特作出如下意见:
一、卫生监督档案内容:
在现有卫生监督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除将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和临时性卫生监督检查使用的文书、进行监督监测时使用的各种文书和调查处理突发事件时使用的文书归档外,增加以下档案内容:
(一)经常性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表
为使现场监督检查更有针对性,今年,我所在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中配合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统一使用“经常性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表”,对每个被监督单位现场打分,检查表按照行业分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五类,表格一式两份,第一联留存卫生监督档案,第二联交当事人。
各现场处室应按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文件要求及监督覆盖率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制作监督检查文书,保证监督文书的质量。
(二)影像档案资料
1、各现场处室应对新发证单位的场所、外观、门头及主要卫生设施进行拍照规入卫生行政许可档案。
2、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单位名称变更、主要卫生设施及布局有变动时,应及时拍照、录像,将照片档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特种载体档案随纸质档案归档时归档。
3、照片档案整理标准按《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执行。
二、其它要求按照《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