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徐州市卫生监督层级稽查通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2-19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根据省卫生厅《2008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苏卫监督[2008]7号)文件要求,2008年11月27日至30日,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铁路分所和开发区分所开展层级稽查考核。本次考核主要从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各项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管理、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资料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及行风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一、稽查方式:
本次稽查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抽查现场等方式,评查2008年度经常性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及重点监督检查资料,检查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卫生行政处罚案卷,随机抽查被监管单位,考评被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效果。
二、稽查结果:
(一)综合管理
在本次检查中可以看出,各卫生监督所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作了充分的准备。各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资料齐全,有各项完善的制度、规定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有制度有预案,公示内容上墙,计划、总结能够及时归档,专人保管,各项专项行动报表及时上报。
1、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建立了日常的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执法责任制等,各种工作流程已经完善,各项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基本就绪,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依法行政公示情况
在检查的14个单位中,全部能够将卫生监督程序、办事流程、卫生许可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条件、期限等相关内容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按照规定在办公场所对外公示;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3、卫生监督员遵守风纪及行为规范情况
通过走访被监督单位和询问行政相对人,多数监督员执法行为规范,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情况。95%的县区均制定有着装风纪管理规定和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在本次检查的14个县、区中,我们共检查了正在执行公务的140余名卫生监督员的着装风纪情况,95%以上的卫生监督员能够按照风纪风貌管理规定规范着装,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基本规范。大部分的县区将本单位卫生监督员的照片、职务、从事的岗位及职责等相关内容制做成版面,统一上墙,对外公示,以利于社会的监督。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较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在平时工作中,各地能够对照标准以评促建、自查自纠,以卫生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和落实了“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监督、打击非法行医等业务,特别是市区的各卫生监督所能结合全市国家文明城市、餐饮示范街(片)的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1、卫生行政许可
本次稽查共随机抽取卫生许可资料档案140份,稽查结果表明,90%的许可文书使用符合《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许可法律规定,95%的被许可单位符合法定的卫生许可条件和要求。行政许可存档和档案管理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并且能够落到实处。睢宁县卫生监督所深入开展“软环境硬治理”拉练工作法,调整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履行“先许可后规范、限时办不拖延、多指导少查办、保安全促发展”的承诺,九里区、丰县、沛县卫生监督所严格卫生行政审批程序,严格各类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强化权责一致意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更好地为管理相对人服务。
2、卫生行政处罚
各县区均加强了对行政处罚档案归档工作的管理力度,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普遍较好,多数案卷基本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能够做到一案一卷。现场调阅的130份案卷中,多数案卷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罚适当,执法文书制作相对规范,文书首部和尾部内容填写比较完整。其中,铜山县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种类齐全,案卷制作规范,全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492起,罚款数额达60余万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23起;邳州市卫生监督所能够严格按照《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规范》进行操作,处罚案卷文书制作规范,仅医疗市场案件170起,罚款额近30万元,没收各类药品180余箱,并成功地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到公安部门。
3、餐饮示范街(片)创建活动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严管街、餐饮示范街”活动,将管理单位分配到具体的每个监督员身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行业单位顺利达标。通过此次活动改造和完善餐饮业的卫生设施,建立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通过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及行政监督执法三管齐下的方式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通过打造亮点工程,极大地带动了市城区其他“五小”行业。鼓楼区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山北路金地美食广场的现场布局、设施设备情况,为二十余家餐饮单位建立了统一的消毒间,内设自动式餐具消毒机器,保证了餐饮具的消毒质量和效果;云龙区卫生监督所给餐饮示范街上的经营单位配备了统一资料盒、统一标识、统一消毒桶、统一制度、统一公示、统一签订责任状、统一培训;泉山区高度重视,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用于创建示范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做街指挥,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目前“餐饮示范街”已创建完成。目前各县也启动了“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新沂市监督所按照市所要求初步建立了一批餐饮示范单位。随着示范街、示范户的建立,将使示范店打造成为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经可学的典型,为今后小餐饮的改造和提升提供了典范和借鉴。
4、云龙区的个体诊所尝试与大医院签订合同,将医疗废弃物送到大医院统一处理,为中、小规模诊所解决医疗废物处理问题提供了思路。
5、铜山县监督所能够积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主动联合工商、教育、质检、建设和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开展农家乐餐饮店、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多次联合公安和电视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警示和威慑作用,起到良好的社会影响。
6、开发区卫生监督所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该所与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两期学校主管校长、食堂负责人参加的量化培训班,全面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为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7、贾汪区卫生监督所加强卫生监督正面宣传与报道,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规范行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此作了专题新闻报道,受益群众数千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8、现场监管效果
本次稽查共抽查餐饮单位现场70个、医疗机构70家、询问管理相对人140人。从抽查的现场来看,被抽查单位经营项目均在许可范围内,从业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原料能够严格索取厂家或代理商的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报告单,未发现监督员存在“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现象;医疗机构均能持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医务人员均能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对经常性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行为的执法稽查结果显示,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频次仍然有待提高,有的县区管辖食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等3000多家,日常监督频次不能达到要求,甚至有的单位一年还不能去检查一次;无证经营单位仍然存在,食品经营单位健康证持有率偏低;有的卫生监督所2008年度只有一个行政处罚案卷,而且还没有归档,行政处罚力度有待加强。
通过对经常性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行为的执法稽查结果显示,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频次仍然有待提高,有的县区管辖食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等3000多家,日常监督频次不能达到要求,甚至有的单位一年还不能去检查一次;无证经营单位仍然存在,食品经营单位健康证持有率偏低;有的卫生监督所2008年度只有一个行政处罚案卷,而且还没有归档,行政处罚力度有待加强。
(二)、行政许可文书和行政处罚文书使用存在不当之处
主要表现在许可资料不全,缺少平面图、委托书等;仍然使用老的许可文书表格,而没有统一使用新的申请文书,许可文书个别有涂改或者项目填写不全,许可项目填写范围不规范;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文书的制作不规范,未按照许可事项的审查内容进行记录,使做出审批决定的人员不能通过现场审查记录了解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许可条件,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起不到做出正确行政许可决定的证据作用,此外还有在现场审查记录中使用结论性词语,有的文书只有一名监督员签字等。
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程序上不规范,如无送达回执,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合议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制作日期都是同一天;甚至有的案卷中还存在罚款数额前后不一致;被处罚主体前后认定不一致的现象;案卷中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制作过程中,证据的搜集不够充分、证据单一等。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还需要进一步推广、进一步规范。
(三)、监督员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监督员不知道如何正确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如何制作询问笔录,制作的案卷中存在很多问题,不经过领导批准随意更改罚款数额,不知道谁是被处罚对象,认定违法事实使用的法律与被处罚的时候使用的法律不一致,甚至有的对外文书没有盖章就发出去。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严把卫生许可现场审查关,规范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的填写。
(二)、继续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卫生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监督员自我学习的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增强监督执法工作的责任心,确保经常性监督检查到位,对卫生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