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飓风二号,整顿性病诊疗市场”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7-07浏览量:
徐卫监所〔2006〕20号
关于开展“飓风二号,整顿性病诊疗市场”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大屯卫生监督分所:
根据《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飓风”系列行动的通知》(苏行动办发[2006] 2号)的要求,2006年6月至7月进入“飓风行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的重点是打击医疗市场违法行为,整顿性病诊疗市场,为开展好“飓风二号”工作,现将开展“飓风二号,整顿性病诊疗市场”专项行动方案下发,请各地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将此次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徐州市“飓风2号,整顿性病诊疗市场”专项行动方案
2、徐州市“飓风2号,整顿性病诊疗市场”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整顿 性病诊疗市场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附件1:
徐州市“飓风2号,整顿性病诊疗市场”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飓风2号”系列行动的精神,加强“飓风2号”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市医疗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我市性病诊疗市场,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全面提升我市医疗管理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整顿性病诊疗市场、规范性病诊疗行为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医疗市场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准入、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性病定点收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我市性病诊疗市场。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6、《艾滋病防治条例》
7、《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8、《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贾汪区卫生监督所要在当地卫生局领导下组织检查辖区内的县(市)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皮肤病性病防治机构、民营医院、门诊部及个体诊所,检查单位总数不少于10个。
(二)各区卫生局组织检查辖区内的市级、区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门诊部及个体诊所,检查单位总数不少于6个。
(三)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成立组织,明确职责,集中人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五、时间安排:
本次“飓风二号,整顿性病诊疗市场”专项行动检查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