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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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节前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1-06浏览量:

徐卫监所〔20061

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卫生监督所,铁路卫生监督所,大屯卫生监督分所: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食品业消费急剧增加,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障人大、政协“两会”的胜利召开,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有重点地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按照省厅、省所及《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春节、“两会”的活动安排,建立健全工作预案,重点做好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工作。

二、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卫生监督机构春节前,要对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对各餐饮单位的硬件卫生设施,要作为检查的重点,逐一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类食品或原料的进货验收检查、索证制度和食品加工、冷藏、储存过程的卫生安全意识。继续执行聚餐申报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有“两会”接待任务单位的二次供水、公共场所通风和消毒设施的监督检查。劝阻各餐饮单位在节日期间,应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做好接待工作,不得突破经营范围,不得超负荷接待,不得临时招用未经体检和培训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加强自身管理,做到安全卫生,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卫生安全,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各类隐患。

三、落实预案,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作好准备工作,加强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预案迅速开展调查处理,查明中毒的原因,防止事态发展。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

四、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

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促进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合理消费。

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值班电话:13685180825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属地原则认真组织检查,将检查情况于200625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食品卫生    检查    通知

    抄送: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06年1月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