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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六小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4-18浏览量:

关于切实做好“六小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徐卫监所〔2005〕12号

各卫生监督所:
为了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内要把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卫生系统承担食品、公共场所等重要创建任务。由于多种因素,食品、公共场所的小食品作坊、小饮食店、小食品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旅店(下称六小店)的卫生一直是老大难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国家卫生城的总体进程,对此,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六小店”卫生专项整治达标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六小店”创卫整治攻势,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加大卫生整治力度,力求取得整治效果,确保卫生系统承担的食品、公共场所等项目达标,现就开展市区 “六小店”卫生整治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六小店”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各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六小店”卫生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务必认清形势,整体推进“六小店”整治工作迅速开展。因此,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六小店”专项整治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整治、抓落实,帮助解决“六小店”整治工作中具体问题。确保市区“六小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把“六小店”卫生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六小店” 专项整治面临的困难很多,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全体卫生监督人员,要全力以赴,深入“六小店” 专项整治第一线,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对食品、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指导,帮助经营户分析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达标。同时,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每个区按照群众反响较大,“六小店”较为集中的地区,排出3-5个重点片区,进行有重点、有目的的专项整治,抓好一批“六小店”达标片区,小区和路段,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考核达标。
三、源头把关,严格总控“六小店”数量
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目前市区“六小店”面广量大,基础设施简陋,基本条件差,这给卫生监督管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为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创卫达标,从现在起到年底内,实行“总量控制,源头把关”的原则,对近期提出办证申请的“六小店”,要严格要求,完全达到创建要求的,方可发证。
四、强化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六小店”整治达标任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开展“六小店”卫生专项整治,按照“谁辖区,谁整治”、“谁发证,谁管理”、“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六小店”专项整治活动中,实行部门、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务必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按时按要求完成“六小店”整治达标任务。
附件:徐州市食品、公共场所“六小店”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六小店”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各区县卫生局。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05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
徐州市食品、公共场所“六小店”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工作要求
1、总体目标:从4月15日起,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整治“六小店”脏、乱、差现象为重点,加大执法整治和监督管理力度,彻底清理无证经营,全面规范有证经营,有效改善“六小店”基础设施,全面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六小店”实行总量控制,源头把关,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使我市行业卫生状况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2、整治具体要求
(1)改善“六小店”卫生基础设施,改变布局不合理状况,落实餐具、用具容器以及公用物品的消毒和灭鼠、灭蟑、防蝇等各项除害措施,使设施运作正常化、操作规范化。通过整治,使卫生设施、除害措施到位率均达95%以上,餐具、用具、容器以及公用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洁率达95%以上。
(2)强化业主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达100% 。
(3)“六小店”有效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营业执照“四证”齐全率达100%,并做到亮证经营。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和外部卫生监督制度,做到管理正常化和监督、检查、执法制度化、经常化。
(4)规范“六小店”经营行为,联合工商、市容执法等部门,取缔各类无证、无照经营以及卫生设施差且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店铺)的经营行为。经批准设置的街头饮食摊点应集中设置、统一管理、统一设施,并做到“四定、一不、一包、一亮”:即定地点、定时间(出摊、收摊时间)、定设施、定经营范围;不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包环境整洁;亮证经营。
二、范围与对象
市区、城郊结合部及铜山新区内各类小食品作坊(包括卤菜加工销售点)、小饮食店、小食品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旅店(包括小歌舞厅)均为“六小店”综合整治对象。
三、职责分工
(一)整治原则:综合整治实行控制源头,跟踪检查,专业为主,联合为辅,突击整治,长效管理。
(二)职责分工:
区别六种情况分工负责。1、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并且领取卫生许可证的,由发证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2、有固定经营场所,但条件不具备,未领取卫生许可证的,报区创建办,由区创建办协调区工商局牵头负责;3、无固定经营场所占道经营的,报区创建办,由区创建办协调区市容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4、不符合环保要求,严重扰民或污染环境的,报区创建办,由区创建办协调区环保局牵头负责;5、利用违法建设从事“六小店”经营的,报区创建办,由区创建办协调区规划局牵头负责,予以强制拆除;6、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钉子户,报区创建办,由区创建办协调区市容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综合执法予以取缔。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区、铁路、铜山县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包块管”原则,要明确分工,明确任务,与市对口的部门,要协调动作,步调一致。抓住重点,先难后易,分块分段,逐步推进,整治一块,巩固一块。
四、时间安排
“六小店”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主要工作为:
(1)调查摸底。各区(县)、铁路卫生监督机构分道路、分地块、分行业将各自所管理的“六小店”情况彻底查清,并将本底资料报市卫生监督所;
(2)召开食品、公共场所业主动员大会,下发整治标准及整治方案。
2、全面整治阶段(2005年5月至2005年8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从2005年5月至8月,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整治,全时间段、全天候、全方位、全面整治督查,凡硬件设施不到位的“六小店”,督促其整改到位,并落实消毒、保洁和各项除害措施;
(2)对“六小店”单位和业主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创卫活动再教育、卫生知识再培训,提高创卫意识,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
(3)督促所有“六小店”完善内部卫生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归档各类台帐资料,档案资料按要求达标;
(4)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并屡经教育、仍整改措施不力、无动于衷,甚至拒不整改的老大难“六小店”,通过区县政府会同工商、市容、公安部门进行集中取缔,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严控对新开办“六小店”证照的审批发放工作,按照总量控制、源头把关原则,对近期提出办证申请的“六小店”,要严格要求,严格证照审批程序,对市区新拓宽改造道路及主干道两侧一律不得对破墙开店发放卫生许可证。凡具备相应规模、符合规划、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严格审查后报批,完全达到创建要求的,方可发证。
3、验收巩固阶段(2005年9月)
从2005年9月起,强化责任,制定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新机制,以新的卫生面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考核组对我市“六小店”卫生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