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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关于公共浴室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2-12-18浏览量:

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公共浴室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徐卫监所〔2002〕37号
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促进公共浴室行业卫生管理,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按照《公共浴室卫生标准》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3日至13日组织六县(市)五区的19名卫生监督员,分两组在全市范围 内开展了公共浴室专项执法大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在接到市卫生监督所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公共浴室卫生进行检查的通知”后,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公共浴室进行了自查,浴室的卫生条件较以往有较大程度的改善。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沛县卫生防疫站、鼓楼区卫生防疫站、邳州市卫生防疫站。通过检查,也反映出一些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在平时的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专业指导不到位,以致在辖区内的公共浴室卫生问题较突出。
本次全市共检查公共浴室70家,基本符合卫生要求的有29家,占41%。从本次检查的12项卫生指标分析,卫生组织制度健全的占79%;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占98%;健康证齐全的占89%;禁浴标志符合要求的占85%;有消毒间的占76%;茶具能做到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茶具的占90%;拖鞋消毒设施健全并使用的占75%;毛巾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毛巾的占83%;修脚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的占89%;搓背台能做到一客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台布的为80%;环境卫生相对整洁的占94%。
从总的检查情况反映,公共浴室行业卫生水平逐年提高,较好的项目为茶具消毒和环境卫生,搓背台大多能使用一次性台布。拖鞋消毒存在的问题较多,有的单位没有消毒设施,有的有消毒设施而不能坚持使用;在某区所查6家浴室竟有5家在售票处无禁浴标志。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当场给予指出,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较差的6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要根据本次检查中所查到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频率。对重点突出问题从严要求,以保障广大就浴者的身体健康。市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力量进行稽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