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还有多少“黑幕”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6-22浏览量:
没有卫生许可证,生产车间紧挨卫生间——最近,国际知名冰淇淋品牌哈根达斯在深圳的“厨房”竟是“黑作坊”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轩然大波。尽管该公司在《致媒体函》中反复强调深圳事件只是个别现象,但近日因光明牛奶、雀巢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受刺激的消费者还是发出疑问:除了这些公之于众的以外,我国的食品生产经营中还有多少“黑幕”?
违法经营有三种“武器”
一位长期从事食品卫生监督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食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日趋复杂,批准注册、生产、经营常常不是同一个单位,加工、销售不在同一个地点。某些食品生产企业为规避检查,牟取暴利经常采取三种“武器”:
其一,“有证黑户”。他举例说,某市一家经营现场制售炸鸡的连锁店共设三个分店,均有合法证件。炸鸡店的销售场所装修豪华气派,卫生整洁,陈列柜中正在销售的炸鸡色香味俱全,每天顾客盈门。但由于分店内设置的加工场所很小,设备简陋,其加工能力肯定无法满足销售量的要求。怎么办?该店在市郊另建一家“配送中心”,那里的加工场所未经卫生部门许可,屠宰、加工鸡肉制品为半露天加工,环境污浊不堪,从业人员均无健康证,不但加工原、辅料均无进货、索证票据,还非法加入合成色素和非食药同源的多种中药。
其二,“偷梁换柱”。在一次对超市食品供货商拉网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生产某产品的企业电话及注册地址与实际不符,当即顺着供货商的途径调查,发现该企业先向市级卫生部门申请并获得了销售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之后委托一家正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了一批保健食品,将相关手续和产品主动送检,以示合法经营。然后,该企业又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获得生产“饮料灌装”的卫生许可证,从此开始仿冒生产20余种保健食品和营养品,堂而皇之地销往各大药房、超市,牟取利润。“偷梁换柱”的违法行为被揭穿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封查,所见设施十分简陋,无基本消毒设施及相关检验手段,根本无法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其三,“假冒分装”。供应商以外省厂家的卫生许可证与城市中的多家超市签订腐竹供销合同,然后在郊区租用一处废弃农家院作加工场所,从本地批发市场低价购入散装腐竹,然后仿冒或自创外埠品牌进行包装、销售。
监管体制存在漏洞
为什么像雀巢、哈根达斯这样的国际知名品牌竟然冒着砸牌子的危险以身试法?有业内人士不客气地指出,因为国内有这样的环境。前述所列的几种违法行为之所以屡屡得逞,除了企业自律意识差、消费者维权困难等因素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国内的市场监督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看起来声势很大,但却有先天不足。主要表现为执法缺乏规范和连续性。在立法环节上,现行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食品生产、制造环节卫生监督和管理,而不是从产前组织、生产过程、物流运作、零售超市等整个产业链的角度来管理。在执法环节上,多部门、多头管理,有利的事“一窝蜂”,没利的事谁也不管。
他举例说,目前各地的《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关于食品销售的卫生许可,一般只规定了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和卫生措施等要求,没有对欲销售食品生产者进行明确的前置性要求,使得不少被许可的散装食品经营者,实际上仍在从事食品加工或销售无证食品,成为无证加工者的温床和沃土。再比如,对于超市或商场来说,按规定,进货时除需索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外,外埠产品还应索要当地供应商卫生许可证。但在具体操作中,对零售企业每批食品都索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并不现实,索证便成了一种形式。
有关人士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养殖到餐桌的全过程,只有形成监管“闭环”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但目前食品监管所遵循的多部门参与、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形式上是“闭环”,实质上漏洞无处不在。前段时间媒体刊出的“苏丹红事件”中“A地查禁,B地照吃不误”的现象就是例证。不从战略高度上重新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监管模式实施体制上的改革,老百姓就会经常生活在食品安全事件的阴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