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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出2号预警:高温季节临近,餐饮单位注意食品安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0-05-26浏览量:

高温、多雨季节,是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时期。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我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餐饮单位、学校、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确保高温天气的食品卫生安全,有效防范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特发出2号食品安全预警:

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时刻牢记自己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好如下关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一、把好原料入库关。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购食品原料时要认真查验,做好索证和台账登记。不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以及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二、把好食品制作关。食品要正确烹调加工,加热煮透;熟食和冷菜制作必须在熟食专间进行并且做到现配现用。所有供应的食品从制作完成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

三、把好食品贮存关。加工和贮存食品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加工工具和容器。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凉菜应注意贮存条件,重新食用前必须确认没有变质,并经充分加热;对于加工剩余原料、半成品,即使不过夜,也一定要及时冷藏,不可以常温下保存,不给病菌的生长繁殖和释放毒素创造条件。

四、把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夏天空气湿度相对较大,是病菌滋生以及繁衍的高峰期,餐具容易受到污染。餐饮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后,存放在保洁柜待用。

五、把好人员体检关。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上岗;对患有各种传染病(尤其是消化道、呼吸道传染病),腹泻,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手外伤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调离与食品接触的工作岗位。

六、把好食品留样关。集体食堂和大型聚餐对所供应的主副食品应严格执行留样48小时制度;具备与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不得超能力接待。

七、各餐饮单位应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