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卫生监督员积极参加《公务员法》培训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10-25浏览量:
这次颁布的《公务员法》与过去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划分了公务员类别;健全了激励保障制度;规定了领导成员的任期制;明确了公务员“凡进必考”和辞职辞退等进出制度,从诸多方面切实保障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促进了勤政廉政。
目前,我所正在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卫生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员考核评议制度,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我省卫生监督员身份的进一步明确也在改革酝酿当中,此时,市法制部门组织我们学习《公务员法》,对于我们自觉提高职业素质,理解并配合相关改革措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监督二处朱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