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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等十部门联合召开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6-27浏览量:

6月21日上午,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人口计生委、食药监局、73061部队卫生处、武警徐州支队联合召开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市区民营医院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学作动员部署。王文学指出,今年,国务院决定将打击非法行医纳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其权益的决心。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一段时间打好这次硬仗。
王文学局长强调,各地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焦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真正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同时,要按照打建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从源头把关。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行医者和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坚决遏制非法行医泛滥的势头,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贡献。
王文学局长要求各地要积极研究制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这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
市整规办主任靳长明主持会议,在会上宣读了市政府王维峰副秘书长的讲话,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市工商局副局长吉镇就如何加强医疗广告市场的监管、整顿,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作了部署。
  附:王文学、王维峰同志在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王文学
(2005年6月21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江苏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卫生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召开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天,市整规办、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徐州工商局、徐州药监局、73061部队卫生处和武警徐州支队联合召开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下面,我代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就做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
今年,国务院决定将打击非法行医纳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其权益的决心。根据省卫生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召开的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江苏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整规办、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徐州工商局、徐州药监局、73061部队卫生处和武警徐州支队联合成立了“徐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制发了《徐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多年来,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打击非法行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仅去年下半年,市及各县(市)、区就出动了执法监督人员3630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811车次;对1029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非法行医案件总数502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1 家,取缔非法行医活动225起。但由于受到人力物力等诸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当前,非法行医等医疗服务市场上的问题在我市范围内仍较为严重,突出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地下诊所和假医游医屡禁不止,无证行医现象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仍然大量存在,并逐步向城市社区蔓延。这些人利欲熏心,趁人之危,诈骗钱财;二是有的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红帽子下面开黑店”,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类非法行医活动对广大患者来说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三是“地下性病诊所”和一些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等非法活动猖獗,已经成为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四是有的单位和个人不顾国家和社会利益,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造成一些地区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五是一些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时常发生医疗事故,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六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备案审批,擅自开展义诊活动,或者利用义诊活动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七是有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非法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谋取不正当利益;八是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雇佣医托欺骗群众,诈骗钱财,已到了十分猖獗的程度;九是有的医疗机构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十是一些医疗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以高额回扣的方式炒卖病人。
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破坏了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同时也损害了政府、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我们必须坚决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集中一段时间打好这次硬仗。
二、突出重点,依法查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根据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就是解决上述十个方面的问题。各地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焦点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真正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要向群众广泛宣传非法行医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对有关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曝光,形成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参与,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非法行医活动和不规范医疗行为。各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医疗服务市场,打一场专项整治非法行医的人民战争。
同时,要按照打建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从源头把关。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设置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要结合开展“医疗质量年”活动,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确保医疗安全。
针对无证行医和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多发生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出租、承包科室等多发生于基层的实际情况,要求这次专项行动从基层抓起,逐级落实责任,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执法督查,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将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的查处,一查到底。凡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决不能以罚代刑。凡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案件,必须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依纪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对向非法行医活动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各地要积极研究制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政单位和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特别要落实医疗、计生和医疗科研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责任制;医疗、计生和医疗科研机构主管部门责任制;卫生监督机构责任制;上级稽查责任制。以上各责任制主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要落实在人头上。对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的医务人员、对外承包科室或出租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不认真自查自纠,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要对医疗机构和法人代表(负责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通过专项行动,要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行医者和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坚决遏制非法行医泛滥的势头。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整治取得实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在各自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形成专项行动强大合力。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部署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办公室成员会议,汇总信息,安排工作,组织行动。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特别要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与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投诉举报受理督办制度,形成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和强大的整治合力。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注视非法行医活动的变化动向,研究非法行医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对策。
这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第一阶段(2005年4-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6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通知和会议情况、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实施方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2005年6月开始,各县(市)、区要及时将有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本地的工作总结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阶段性的,但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秩序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一定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注重日常监管,防止反弹。
同志们,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的成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我们的贡献。













王维峰同志在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6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经市政府同意,市整规办、市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徐州药监局、徐州工商局、73061部队卫生处、武警徐州支队等部门联合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省打击非法行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2005年我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这次会议很重要,刚才王文学同志代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徐州工商局吉镇同志就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商业欺诈行为花样繁多,为害甚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两会”期间,人大政协有关这方面的提案和议案也比较多,如任其发展,必然会危及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同样也存在非法行医等种种非法行为,非法行医就是无证行医,夸大疗效,骗取钱财,贻误治疗,有的甚至就是谋财害命,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形象。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特别对广大农民,城市低收入居民等弱势群体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平安徐州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打击非法行医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全面落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徐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打击非法行医作了明确要求,重点打击无证行医,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工作要求,通过专项行动,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分子,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打击非法行医要与整治虚假广告相互配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之一就是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当前医疗服务市场的欺诈行为很多是通过违法广告散布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患者,骗取钱财。比如,一些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疗效、保证治愈的虚假宣传,极具欺骗性和诱导性,已成为不法分子误导病人、牟取暴利、危害社会的工具,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整治虚假医疗广告,阻断虚假信息传播的渠道,是打击非法行医,遏制医疗服务市场欺诈行为泛滥的重要环节。同时,打击非法行医,取缔那些黑诊所、假医生、假专家,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秩序,就切断了虚假医疗广告发布和传播的源头。这两项工作是相互呼应、紧密联系的,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支持,主动配合,务求实效。
(三)积极探索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医疗机构的诚信建设。医疗卫生行业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民的身体素质,规范行医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要倡导诚信从医的职业道德,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的诚信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理念,形成行业自律,创办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医疗服务机构。二是要继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服务业的行风建设。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改进服务态度,努力解决患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就医难、看病难问题,是打击非法行医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工作。三是把医疗卫生事业规范与发展结合起来,支持国有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当前,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正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其发展,同时要规范其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打击非法行医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这既是国家的统一部署,也是我们总结这些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得出的基本经验。这项工作重点在基层,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执法和行政工作重心必须下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下大力气切除非法行医这个“毒瘤”,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百姓平安,并且要及时向政府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我们要把专项行动措施是否扎实,成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要统一组织部署,周密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卫生部门牵头,工商、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科技部门要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管理,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公安机关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对专项行动进行及时报导;监察部门要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严重的地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市整规办要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检查的作用,大力支持由卫生局牵头组织的这次专项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全面工作。各县(市)、区整规办要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卫生、科技、公安、监察、计生等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同志们,实现国家、省和市政府确定的专项行动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建设繁荣、和谐文明的新徐州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