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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四城同创”,稽查处“五一”期间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5-12浏览量:

“五一”期间是人流、物流较为集中的时期,也是食品消费的旺季。有效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设“平安徐州”的关键。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保障此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定,我处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的检查通知,结合四城同创,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对所辖监管的食品商场超市、食堂、宾馆、饭店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
我处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的重点放在各类超市、食品商场、宾馆、饭店及食堂的大型聚餐宴席,对其卫生许可证、食品包装、标识、索证、餐具消毒、原料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节日食品如米、面、油、熟肉制品、糕点、调味品、早点类食品、餐饮单位制作的菜肴等。对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亚硝酸盐(卤水)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餐饮单位24家,卫生许可证均合法有效,检查从业人员160名,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所查单位中,食品加工的卫生、环境卫生及卫生管理符合规定,无超范围经营的现象,采购的食品及原料符合有关国家卫生标准和规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库存食品中无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感官等性状异常情况的食品,有4家单位餐具消毒保洁不符合卫生要求。检查食品商场、超市19家,大部分单位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制作、销售,个别超市食品仓库非食品与食品混放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此,我处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在我处全体卫生监督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处所辖监管单位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度节日。(稽查处任红、毛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