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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5-10
“免费检查”其实是“托儿” 妇科病谨防过度治疗
近日在一些地方,有的医院打着“为妇女免费彩超检查”等旗号招揽市民,而免费检查的结果是这些妇女都有不同程度的妇科病,都需要治疗。对此,安徽医科大学妇产科教授沙玉成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免费检查是“托儿”,起着诱导妇女接受过度治疗,获取不义之财的目的。沙玉成教授说,成年妇女很多都有阴道炎、宫颈炎、子宫肌瘤等妇科病,其中大多数不需要治疗。像子宫肌瘤,某地调查在35~45岁的中年妇女中发病率达到30%,但是其中只有8%的人需要治疗。对于查出有“妇科病”的妇女,有的医院用中药治疗,有的用维生素治疗,有的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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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5-09
卫生部印发《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卫生部近日公布《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该《预案》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之下的卫生部专项预案,就应对流感大流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准备、应急反应和结束督导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定。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分为甲、乙、丙三型,其中甲型流感病毒易发生变异,包括亚型内的变异和新亚型的出现或旧亚型的重现。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球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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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5-09
"复原乳"不贴标要挨罚
市质监局和市奶协上午强调———自今年10月15日起,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字样,并标明所占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只允许销售到2006年1月15日。今天上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奶业协会等联合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北京牛奶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传达这个最新要求。新规定下月15日起实行市奶业协会秘书长刘文奇告诉记者,近几年,一些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在产品标识上误导消费,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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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5-09
“工业生粉”流向餐桌
本是用来做刷墙涂料的“工业生粉”,竟摇身变成加工食品的食用生粉!截至26日,武汉市工商部门已查扣此类玉米淀粉12吨。武汉市工商局发布紧急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食用生粉。 9月3日,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市咸安区9名个体户将工业用玉米淀粉冒充食用玉米淀粉(俗称“生粉”)销售,共售出1.2吨,对象为餐馆和市民,而这批工业生粉系从武汉市流入。武汉市委书记苗圩获悉此事后,要求工商部门严肃查处。随即,武汉市工商局立即在全市展开清查,弄清来源及流向。东西湖区工商分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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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5-09
七类化妆品严禁销售
其中包括无质量合格标记、标签不符合规定、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等 北京市药监局昨天公布了《北京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北京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两《办法》对目前群众接触非常多的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两《办法》将于11月1日施行。昨天同时公布了相关举报电话,其中化妆品为83979581,保健食品为83979588。《北京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明确7类化妆品是不得销售的,包括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无质量合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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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5-09
十运会医卫保障就绪
十运会医卫保障就绪 比赛期间实行疾病日报告零报告 从日前召开的十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再动员大会上获悉,十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现已基本准备就绪。比赛期间,疾病监测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据悉,今年3月十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成立后,即组织制订了十运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要求运动会期间,所有接待宾馆、饭店的食品供应实行定点采购。对200多名卫生监督人员,5000多名驻地宾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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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5-09
卫生部关于加强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根据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精神,为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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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5-09
《特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对医疗技术的管理制度,规范特殊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特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本次网上征求意见截止到2005年10月10日。二、修改意见提出方式:(一)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政法司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44。(二)传真方式、传真:010-68792396感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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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5-09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徐政发[2005]98号 市政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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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5-09
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徐卫法监〔2005〕2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徐州铁路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卫生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实行卫生监督分级管理的意见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我市卫生监督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市卫生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以下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一)食品卫生 1、市区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