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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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2008-12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卫妇发[1995]第5号 第一条 为保护婴儿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下称生产者、销售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它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第四条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 052008-12

    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6年4月5日卫生部令第47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辐照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食品辐照加工实行许可制度。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辐照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食品辐照加工单位和人员管理第四条 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所在省、...

  • 052008-12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8号,2001年12月1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和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转基因食品,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包括:(一)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直接加工品...

  • 012008-1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二...

  • 262008-1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1987]24号,1987年4月1日发布实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

  • 262008-11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6年11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修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发布。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各级政府要将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对卫生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一)民航、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车站(包括火车站和汽车站)、...

  • 262008-11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卫监督发〔2007〕205号,2007年6月21日发布实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和水上游乐设施。 第三条 用语含义(一)本规范所...

  • 262008-11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卫监督发〔2007〕221号,2007年6月25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第三条 用语含义(一)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

  • 262008-11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卫监督发〔2007〕221号,2007年6月25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为加强沐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适用范围(一)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

  • 262008-11

    住宿业卫生规范

    卫监督发〔2007〕221号,2007年6月25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