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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将对散装食品市场进行阶段性集中整治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3-11浏览量:

一直以来,散装食品的经营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卫生安全隐患,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生活,为此,市卫生监督所将于近期对我市的散装食品销售环节开展阶段性的集中整治工作。
目前,在散装食品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卫生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1.销售人员穿戴不规范现象突出。在经营中,有的销售人员不能按规定穿戴制服及手套,有的直接用手为顾客挑选、包装,不符合安全、健康要求和卫生管理规范。2.食品的标识不全或含糊不清,甚至无标识。有的除了食品名称和价格外,无任何标识,销售人员只在口头上作介绍,使人难以相信。标签上通常也只有零售价格、商品名称等寥寥数字,没有明确的“身份证”表明它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以及配料。售卖的到底是新货还是陈货,顾客不得而知。不少散装食品,商场进行了分装,但分装袋上并没有标注出规定的生产者、配料表等内容。3.偷换概念,混淆标准,将规范要求标注的“生产日期”用“包装日期”取代。对于散装食品而言,不管是超市自制、还是其它厂商进场现做,“生产日期”都应当是明确的,与所谓的“包装日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4.散装食品防护设施不齐全。有的超市因担心影响销售,未对散装食品加装防护盖。有的虽然加装了防护盖,但有因陋就简,应付检查的迹象。5.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与需清洗后加工的散装食品混放,分区不明显。
随着广大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散装食品的销售作为目前各大超市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业态,因其便捷灵活的方式,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随之而来的卫生安全问题亦不容忽视,为此,国家卫生部2004年出台了《散装食品管理规范》,以培育规范、安全、卫生、文明的散装食品市场。根据规范,针对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卫生监督机构将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1.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防护设施;2.经营者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是否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3.散装食品是否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以及销售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操作时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此次检查,我们将本着文明执法的精神,以宣传、教育、督促为主,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情节较严重的,我们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一处周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