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 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3-11-10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3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所于2003年11月3日至7日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卫生执法大检查,并将本次检查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检查中发现:多数餐饮单位对卫生工作比较重视,成立了卫生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并按照本次宣传活动的要求,悬挂张贴符合宣传主题的条幅;各项卫生设施比较齐全,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但仍有一部分单位领导对食品卫生工作不够重视,各项卫生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厨房卫生状况较差;卫生设施不到位,部分设施陈旧;冰箱内食品生熟混放;无公用餐具消毒设施,或虽有消毒设施,却不能正常使用,达不到消毒目的。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单位,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违法行为较严重的徐州市恒天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曹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