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举办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3-04-08浏览量:
为了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院管理者依法管理医院、经营医院的意识,提高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法律素质,市卫生监督所于2003年4月3日至4日举办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有各县区医院、企业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法人、医务科长80余人。
市卫生局余军副局长在会上讲了话,强调今后卫生行政部门要逐步改变计划经济模式下“办卫生”的传统做法,变“办卫生”为“管卫生”,依法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督管理,要求医疗机构的管理者,要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好医院的经营。
市卫生监督所张雷所长针对我市医疗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近期医疗市场的查处情况做了通报,明确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市场秩序,为全市人民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张雷所长指出,今年市卫生监督所将依法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行医,并将以开展城乡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为重点,坚决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的非法医疗机构和非法执业人员,对医疗机构超诊范围进行诊疗活动、机构转包转租和变更执业地点、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对非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要会同工商等部门,依法进行整顿。加大力度清理整顿非法性病、皮肤病防治机构,加强性病、皮肤病诊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重点审核从事性病、皮肤病防治机构和人员的资格。对于非法医疗机构或非临床类别职业医师及没有法定执业资格开展性病、皮肤病治疗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市边缘地区、行政辖区交界处非法性病、皮肤病医疗防治机构的重点整顿。取缔无证无资格的非法性病、皮肤病诊疗活动。 重点查处非法刊播医疗广告,不经许可诊治性病等非法医疗执业行为。
市卫生监督所就《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7部与卫生有关的法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25部卫生行政法规作了介绍。分4个专题《卫生行政执法》、《加强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 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管理》、《依法规范医疗行为 提高法律意识 营造我市健康发展的医疗市场》、《放射法律法规培训讲座》等,从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三个方面讲解了相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培训班上各位代表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会后与监督员交流讨论,代表们普遍反映通过集中学习,较好地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有利于今后依法管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