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监督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4-06-11浏览量: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根据苏卫监督【2014】17号及徐卫监督【2014】2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落实《健康江苏2014卫监二号执法行动方案》。对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是否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产品名称、型号、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出水水质是否符合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经营者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夸大宣传具有医用或疗效作用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下一步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健康江苏2014卫监二号执法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严格涉水产品索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制现售饮用水检验制度,完善饮用水水质自检、送检,定期对制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要求经营者必须到卫生监督部门登记、备案,同时经营单位也要按照具体要求更换滤芯,做好经常性维护,切实提高现制现售饮用水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邳州市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水质安全。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