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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6-08浏览量: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要求,监督所与区卫生局一起对辖区内的5家医疗机构的放射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提出5点监督意见:1、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诊疗科目登记后开展放射诊疗活动;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3、严格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4、严格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进行放射工作人员岗前、岗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放射诊疗场所门窗进行防护,警示灯和灯机联锁装置正常运行,警示标志应齐全。
 
 
 
供稿:鼓楼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