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基层工作 > 基层工作

铜山县开展2008年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抽查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11-18浏览量:

 

  近日市卫生局下发文件,对08年全市医疗机构放射卫生检查中不合格单位进行了通报,虽然铜山县抽查的医疗机构不在公示之列,但铜山县多数乡镇卫生院也存在不少问题。根据这一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关于印发2008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2008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铜山县卫生监督所在前期开展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近日又对部分单位的放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
  此次共抽查6家医疗卫生机构。抽查的主要内容是放射诊疗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员执业资格、机房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个人剂量监测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等。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所查6家放射诊疗机构中全都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对放射诊疗的工作环境均进行了放射防护检测;抽查的14名从事放射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开展了个人剂量监测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多数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放射事件应急预案齐全,能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相关知识培训。但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不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时未及时佩戴个人剂量计以及使用非影像诊断专业职业人员从事相关出具诊断报告书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有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下阶段,铜山卫生监督所将强化指导,加强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不合格放射诊疗场所的改进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放射诊疗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防护意识。对放射防护不当、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单位责令其立即停用,对限期整改时限内仍拒不整改的单位,卫生监督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供稿: 铜山县卫生监督所   孙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