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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8-31浏览量:

近期,贾汪区卫生监督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分管区域内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销售使用的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戊二醛和过氧乙酸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说明书及标识标签、批号或生产日期、有效期或使用期限、有效成分含量等。检查发现:医疗机构、超市、药店所销售的消毒产品均来自正规渠道,产品外包装标有明显标识,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卫消字号,包装上宣传内容符合卫生要求,销售方能提供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卫生部批件复印件。但有个别单位销售的消毒产品不能提供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难以判别产品的真实性,我所已对检查单位和样品进行登记,并将作进一步调查核实。(供稿:贾汪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