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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监督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4-01浏览量:

徐卫监所〔2015〕27号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
    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卫生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服务能力,树立执法形象,决定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各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正确、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评选内容和数量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受理结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包括放射、公共场所、学校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等专业,案卷必须真实,资料齐全、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处罚依据充分、运用法律准确,不得虚构、伪造。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遴选上报卫生行政处罚案卷5份。
    三、评选程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在本单位开展卫生监督优秀案卷评选活动,遴选出本单位优秀案卷。
    市卫生监督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徐州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上报案卷进行评审,分类分项打分,评选出若干优秀案卷,最终确定案卷质量排序并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五、有关要求
    卫生监督优秀案卷是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与水平的直接体现,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展示形象、岗位练兵、系统培训的良好机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评选活动。通过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素质水平。
    请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4月10日前按要求将本单位遴选的优秀案卷等相关材料报市卫生监督所稽查处。
    联 系 人:张海权
    电    话:0516-82333708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5年4月1日

 

抄送:市卫计委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