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徐州市春季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量:
徐卫监所〔2015〕19号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
春季是学校呼吸道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结合《2015年江苏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内容要求,我所将组织开展全市春季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大中专院校。
二、检查内容
传染病防控工作: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制度、制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晨检记录、新生入学接种查验登记记录、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每年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时间安排在2015年3月16日至4月17日,由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自行组织监督检查,市所适时组织抽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检查。
(二)要求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对严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及时复查,落实整改。
(三)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的所有卫生监督、监测、处罚等相关信息均应于检查后三日内,及时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并完善卫生监督档案。数据录入过程中发现任何影响录入问题,请及时与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五处联系,争取尽快解决,以免影响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数据。
(四)请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书面检查总结(加盖红章)及附表2上报我所监督五处,报送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不详事宜请及时与我所联系。
联系人:张慧 孙敏
联系电话(传真):82333088;
电子邮件:jianduwuchu@163.com.
附件:1.2015年徐州市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表
2. 2015年徐州市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