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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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例会制度》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1-09浏览量:

各处室:
    现将《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例会制度》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例会制度》

进一步规范所办公例会,加强各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全所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1、所办公例会由所长、副所长、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或根据会议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由所长主持或所长委托副所长主持。
2、所办公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在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召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召开、延期召开或临时召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因故不能参加办公例会应当提前请假并经所长批准,同时指定其他人员代为参加。
4、各现场处室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工作动态表和本月工作计划表报至分管所长审定,经分管所长签字同意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提交办公例会汇报。职能处室负责人在每月办公例会召开之前,也须提前与分管所长汇报上会内容。
5、办公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并记录。
二、会议内容
1、通报、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
2、听取各处室上月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和当月重要工作
计划安排。
3、讨论研究全所重大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全局性、普遍性以及难点、热点问题及其他事项。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各处室先行汇报上月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当月重要工作计划安排,汇报采取条文式阐述,具体工作要有数据说明,不讲套话、空话,汇报时间原则上在2分钟之内。
2、各分管所长对分管工作进行布置和强调,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3、所长对全面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三、督查落实
  1、办公会负责整理办公例会内容,在会议上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
2、各处室要按照办公例会决定的事项,合理安排进度,积极贯彻落实。
  3、办公室负责办公例会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报告所领导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现场处室每月工作动态表》
      2、《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现场处室月度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