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调研学校卫生监管基本情况的函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量:
徐卫监所便函[2012]3号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开发区、大屯卫生监督分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提出的“省、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科室负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人员从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并通过“包点、包校”的形式,确保做到学校卫生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在《2012年现场卫生监督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徐卫监所[2012] 5号)中设立了学校卫生科(监督五处),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近期也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调整,对监督科室和人员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为全面了解各县(市)区学校卫生监管基本情况,现特制发调研表,请各单位根据自己掌握的监督所、教育局和疾控部门的基本情况及实际做法,尽可能详细填报。鉴于学校卫生工作涉及协作单位多,专业面广,各地监管模式多样等特点,请各单位结合卫生部的通知精神,写出书面的工作概况和建议电子稿,于5月11号前一并报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五处,联系人:张慧;联系电话:82333088,13685180830;电子邮箱:jianduwc@163.com。
附表: 学校卫生监管基本情况调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