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1-04-27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所的专项检查方案和我市去年摸底情况,决定于4月份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徐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见附件,如在实施当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