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10-26浏览量:
徐卫监所〔2007〕62号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卫生局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现结合我所实际,在卫生监督所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员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以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增强抓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教育常识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大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进一步加强领导,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各处室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负起安全稳定责任,针对本处室存在的安全稳定工作重点、难点、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各处室要严格按照监督所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责任管理制度执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制。对安全违法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把安全问责制落到实处,严肃查处安全事故,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责任意见
抄送:市卫生局办公室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共印发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