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10-25浏览量:
徐卫监所函〔2007〕2号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苏卫监所便函〔2007〕114号)和《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函》(卫监督综便函[2007]147号)要求,现对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紧急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县(市、区)级已经地方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卫生监督机构。
二、调查内容
(一)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情况;
(二)卫生监督机构车辆及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情况;
(三)卫生监督机构内设卫生监督稽查机构设置情况。
具体调查表格见附件。
三、调查要求
各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调查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报原始调查表(附件1-1、2-1 3)。
各地将填写好的表格盖章后于
联系电话:0516-82368650 传真:82368637
电子信箱:xzwsjd@163.com
附件:1-1 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现状调查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