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6-25浏览量:
徐卫监所[2006]18号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大屯卫生监督分所,铁路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了解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近日,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苏卫传[2006]29号),市卫生局根据省《通知》精神下发了徐州市《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徐卫传[2006]第3号),要求近期在全市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并制订了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方案,组织开展本次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各县(市)、区、企业的调研工作主要采取函调形式。各县(市)、区、企业卫生监督机构于
二、时间安排
为按时完成全省统一部署的调研任务,各县(市)、区、企业卫生监督机构本次调研活动从
三、调研表格和调研方案下载
电子版调研表格(表1—表5)和“2006年徐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题调研方案”可到“徐州卫生监督网—本站下载”中下载,网址:www.xzwsjd.com 。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协同工作,确保专题调研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调研表格(表1—表5)要求如实填写,不要漏项、缺项,具体内容为:
1、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调整、机构建设及监管人员配备情况情况,填写表1、表2 。
2、2004-2005年作业场所监管现状填写表3 。
3、职业卫生技术支撑能力及健康监管现状填写表4,主要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等。
4、2004-2005年各地政府及部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及协调状况填写表5(填写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文件时要写明文件号)。
(三)“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报告”的内容可从以下几方面重点阐述: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能调整后监督管理现状,存在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如法制建设、政府重视程度、部门协调机制、经费和设备投入、企业自律性等情况),在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情况等。
(四)调研重点行业为煤炭开采、水泥生产、纺织、化工、机械加工等行业。
联系人: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张峰,联系电话:0516-82368659 (13685180852),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28号,邮编:221006。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附件一:
市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组名单
组 长:吴 宪 (市卫生局 副局长)
副组长:陆祥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李成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副局长)
李守义(市总工会 副主席)
成 员:胡良玉(市卫生局 副处长)
朱思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长)
苏 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处长 )
葛其云(市总工会 部长)
邱相柏(市卫生局 主任科员)
胥占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
杨 晶 (市卫生监督所 副所长)
秘 书:张峰 毕俊
附件二
2006年徐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题调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央编办发[2003]15号文件为依据,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正确认识发展经济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推动经济发展。
二、调研目的
调查了解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以便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体制,分清职责,健全机制,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防治措施,严格法纪,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做好工作,促进职业危害防治状况逐步好转。同时,还要深入探索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的措施和投入机制,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三、调研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体制
1、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调整及机构建设情况(表1、表2);
2、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能调整后监督管理现状;
3、存在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如法制建设、政府重视程度、部门协调机制、经费和设备投入、企业自律性等情况);
4、职能未调整的原因;
5、解决办法。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1、作业场所监管现状。主要包括:企业防治及管理工作情况(从是否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度、工作计划、档案管理、场所监测、危害告知、防护用品、经费保障和参加工伤保险等叙述);部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表3)。
2、职业健康监管现状。主要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劳动者培训情况(表4)。
3、政府、用人单位、工会三方职业病防治协商机制(各地情况应明确叙述)
是否建立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代表和劳动者(工会)代表组成的职业卫生工作三方合作机制,采取什么形式。
是否建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代表(工会)职业卫生协商机制,保证相关法律得到贯彻,改善劳动条件,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4、原因分析。
5、措施及建议。
(三)职业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
1、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是否可行(对照《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叙述);
2、职业病防治法各项制度执行效果如何;
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如监督保障、工伤等经费保障、企业工会维权保障、防护设施保障等方面情况);
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调查。
(四)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各地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表5);
2、各地政府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协调状况;
3、在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五)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情况(各地情况应详细叙述)
1、与农民工签订合同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用工合同中有关职业病防治要求条款的签订、落实现状;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3、职业病高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情况;
4、如何发挥工伤预防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
(六)工会代表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履行群众监督职责情况
1、地方工会参与立法工作,参与方针政策制订等重大决策情况;监督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职业病防治体制,促进实现三方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劳动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开展劳动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情况;掌握当地重大职业危害源点,进行跟踪监督情况;制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情况;参加职业危害事故调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方法;
2、职代会和工会民主监督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和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情况;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网络,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情况。
(七)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分析
1、职业病发病现状、特点(可从引发职业病的因素、高发行业、职业病种类、人群分布、发病时限、发病趋势、性别比例等方面叙述);
2、典型职业病事件调查分析(可从原因、现场处置、经验教训等方面叙述);
3、重点行业和流动工人、农民工职业病发病情况(可从化工、
电子、纺织、电力、煤炭、机械加工等行业进行分析);
4、职业病危害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
5、遏制职业病高发的重大政策举措。
(八)技术层面调查重点解决:
1、职业卫生技术资源;
2、流动工人、农民工职业病危害特点;
3、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分析。
四、调研方式
本次函调重点调研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职能交接情况,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解决的办法。
五、时间安排及资料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局、安全监管局、劳动保障局和总工会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研情况及资料(详见附表)的汇总分析,并将调研报告和统计附表分别报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调研报告内容包括本方案中调研内容提纲的相关情况,要求对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规章等要求翔实、客观地反映情况,附表数据填写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