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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04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2-23浏览量: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04年度工作总结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所党总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带领全所职工深入开展“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和监督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卫生监督所三个文明建设。在全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所被评为2002-200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党总支被卫生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一些同志分别被市委、局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全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万人评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 狠抓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树立卫生监督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机构的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全面打造服务型卫生监督机构,所党总支以万人评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将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之中,作为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大事来抓、常备不懈,使全所每位卫生监督员增强了服务观念、窗口意识、形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所紧紧围绕卫生监督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以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为主要内容,开展了文明职工活动,使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二是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中央文明委《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指导,加强行风建设,卫生监督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普遍提高;三是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围绕“塑造卫生监督机构新形象”的总目标,开展了 “全体员工齐参与,做文明监督员”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徐州市卫生监督机构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若干规定》,对卫生监督员的职务行为进行规范,使监督员在参与中受到启发,在实践中看到益处,在创建中素质提高。现在我所职工接听电话文明礼貌,对前来办事的管理相对人热情相待,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执法,对个别暴力抗法的管理相对人,能够做到有理有利有节的讲明道理,充分表现了卫生监督员的良好素质。
所行风办制作了《卫生监督服务卡》和《征求意见表》,向全社会发放,收到回函185份,回函留言,绝大多数对我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卫生监督工作受到社会的良好赞誉。
通过创建活动,主旋律进一步高扬,职工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全所卫生监督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全市万人评机关”活动中,反馈给卫生系统整改意见中无一条涉及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这说明政府和市民对我们卫生监督工作是满意的。
二、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卫生综合执法要求的监督员队伍。
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卫生执法队伍,是完成好各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保障,我所从加强培训和强化考核两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业技能和法规标准的知识更新,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年初,所办公会就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走出去,请进来”,一方面,积极派人参加省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另一方面,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中院行政庭、高年资的律师、医师等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业人员来所授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基础法律和行政法律知识、卫生执法技巧和能力、综合执法水平等深层次的培训力度,着力解决卫生监督员由于知识面狭窄、综合执法能力不强的顽疾,确保卫生执法人员符合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的要求。在加强培训的同时,鼓励全所监督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开列了推荐书目;为检验学习效果,我所进行了一次全员的闭卷业务考试,通过培训、自学、考试三结合,有力地调动了全体卫生监督员学习的积极性,全所学习气氛空前浓厚,形成“人人学习,处处讨论”的良好风气,成效十分显著。
三、完善内部自我监督制度、建立卫生监督机构自我纠错机制
作为专业的卫生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处罚的质量是衡量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建所之初,我们即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实现了管理权与处罚权的适当分离,合理界定各内设机构在行政处罚中的权限,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指导,保证行政处罚实施的客观、公平、合理,切实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卫生执法水平,2004年3月,经所党总支研究,决定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查后报批,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办公室,作为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的自我审查、纠错组织,负责卫生行政案件处罚的审查工作。
案件审查办公室的5名成员,均具备较丰富的卫生行政执法经验,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名具有研究生学历,1名具备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名同志是法律专业毕业,2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各现场处室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违法行为,认为需要按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在履行受理、立案、调查取证等程序后,对主要事实、情节进行查对、核实、取得相关证据,确定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合议后,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上报案件审查办公室。案审办公室每周对各处室报送的案件进行集中审查,审查同意后,经所长批准,上报分管局领导,作出处罚决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在职责方面,案审办公室工作在完成对各处室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外,对卫生行政法律的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不断总结办案经验,不断带动全所监督员学习业务,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对卫生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度,不断量化、细化,力求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规范各种法律文书的书写,强化案卷排除主义意识,在强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同时,提出了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规范性的理念,从而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案审办公室通过案件审查、主题讲座、网络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方式,针对案件存在普遍的问题定期公布,积极推广各种有益经验,提高案件卷宗质量,不断带动全所监督员学习业务,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
一年来,全所共立案件245件,处罚43.28685万元。取缔无证生产食品企业1个,收缴并销毁禁止生产经营的饮料203箱,约822公斤。无一差错,切实保证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案审办公室成员发表论文四篇,均在《中国卫生法制》、《中国卫生监督》等国家级专业期刊发表;在徐州卫生监督网站上主持的“法苑答疑”栏目,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卫生执法人员参加讨论,点击率极高,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四、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形象。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全所卫生监督员特别是卫生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制定“八公开”制度,在申请窗口,公示申请文本的填写示范。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人员热情接待,细致、周到地回答申请人提出的各种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对每一位前来申请人员发放《卫生监督服务卡》和《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使之成为一种制度严格执行。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八项,计1014件。其中医疗机构设置许可证3件,医疗广告内容81件,食品卫生许可证63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件,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15件,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2件,放射工作人员证845件。年度审核、补发、换发各类卫生许可证562个,其中食品厂47个,食品经营147个,餐饮78个,药店、水点、奶亭、商贸公司261个,宾馆28个,浴室4个,影剧院2个,游泳馆2个,商场10个,集中式供水13个,眼镜行业2个,X线机43个。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证。目前为止,累计发放各类卫生许可证1667个(不包括放射性同位素)。
另外还受理了大量的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充分体现了“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服务宗旨。在徐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的第一、二、三季度检查评比中均获得“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张智强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7月份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的星级服务窗口评比活动中,卫生窗口获得最高级五星级荣誉称号。
六月份,我所代表卫生局组队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取得总分第二名,充分展示了我所卫生监督员学习、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优秀成绩。
五、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提升卫生监督形象。
为了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成立了“宣传报道办公室”,抽调各处室的业务骨干,对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经统计参加宣传工作人员1202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0209人次,散发宣传单、宣传册22536张(册),张贴横幅标语996幅。各类媒体报道共计72次,其中:报纸5次,电台30次,电视台37次。全年,在我市各类新闻媒体共发表卫生监督新闻86篇,在“徐州卫生监督网”上发表卫生监督新闻和健康知识30篇,很大程度提升了我所的社会知名度和卫生监督形象。
六、全面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同时,也不断规范我卫生监督行为,使执法强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我所2004年全面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成立了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的领导,同时制定了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的申报程序、验收标准及扎口管理等制度。并分别举办了由市直管学校食品卫生责任校长、企业管理人等参加的学校食堂、餐饮单位、超市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班。召开了全市量化分级管理现场会。
通过大家努力,现在已有21家单位达到了A级标准,19家单位达到了B级标准,39家单位达到了C级标准。2005年,结合“四城同创”工作,将继续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七、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消毒产品专项检查: 3月份,对我市5家生产消毒剂单位和82家零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对被检查单位和样品逐一登记,并对可疑样品进行采样,同时对悦佳超市等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而销售的2种消毒产品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对3家过氧乙酸生产企业仅取得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尚未申报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处于停产状态的情况,对其作出了限期申报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申请注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意见。
(二)、散装食品专项检查:3月和6月两次对散装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两次整治中,对不符合要求的6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这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散装食品销售市场的卫生状况。
(三)、冷饮市场专项检查:对自管的冷饮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并指导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其管辖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冷饮批发零售单位和个人28家,冷饮生产厂8家。对6家“持无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及其他食品卫生问题” 的单位,分别给予了立案查处。对部分违法情节轻微的业户,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并按期复查,监督其整改状况,使其达到并符合卫生要求。
(四)、裱花蛋糕卫生专项检查: 6月份,对大型超市加工点、裱花蛋糕专卖店、蛋糕制售间等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2家单位,抽检8种裱花蛋糕,对持证情况、加工场所卫生状况、所用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色素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部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对样品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水生产企业专项检查:5月份,对市区的21家纯净水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抽检22份样品,合格16份,合格率为72.7%。 21家纯净水生产企业中,能做到灌装车间封闭并设置空气净化设置,自动化灌装的企业仅有3家;有10家生产企业建立了产品自检实验室,其中仅有3家企业的实验室能做到感官指标、细菌指标和理化指标等全项指标的标准分析;其余11家企业均无自检实验室,采用了委托检验形式。
(六)、饮用水卫生专项抽检: 5月份,对我市各供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抽检水样40份,总合格率为90%。检查的15个自备水井中有3个单位具备加氯消毒设施,5个单位缺少水源防护标志,2个单位水源周围有污水沟,供管水人员持证率70%。10月底,又对市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商业服务机构等15家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了卫生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水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验收报告,二次供水卫生设施,并对水质进行监督采样送检。监督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引起了广泛注意。
(七)、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1、四月份,在徐州财校召开了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安全会议,有35所学校的58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2003年度市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及行政处罚情况,分析了全年31起学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案由分类和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徐州一中等学校提出表扬,对徐州工程学院等单位提出批评,会上布置了徐州市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进度及计划。
2、四月份,联合市教育局,分九个小组对各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本学年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抽查了36所学校的食堂。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市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各大中院校进行了通报。
3、为认真贯彻落实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徐政办发[2004]152号)精神,拟定《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11月至12月份,分三个阶段在全市实施。以加强卫生部门对校园及校园周边教学、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督导办学单位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投入,改善校内食品、饮用水、住宿和教学设施的卫生条件;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控制和规范校园周边的食品摊贩和“小饭桌”经营,使校园内外的卫生安全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八)、对餐饮业水发食品、河豚鱼的专项检查:根据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精神,我所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水发食品管理,严禁食用河豚鱼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本地情况,对辖区各餐饮单位水发食品的进货和使用及河豚鱼的加工和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餐饮单位505户,未发现有加工销售河豚鱼现象。但抽检的14份水发食品中有3份检出甲醛,合格率为79%。对以上在水发食品中检出甲醛的单位,均给予立案查处,并把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九)、奶粉市场清查行动: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大头娃娃”事件,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卫生部的高度重视,对此我所十分重视,把追查劣质奶粉作为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卫生厅及省卫生监督所提供的重点监督抽检的奶粉名单,各相关处室对市区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进行了地毯式检查,自4月22日起,监督一处、办公室,放弃双休日,全力以赴,一丝不苟开展检查、整理、上报工作。本次清查活动持续一个多月,我所共出动监督员620人次,车辆240车次,检查单位480余家,每天及时调度、统计县区上报材料,并在每日下午4点之前将统计资料传真至市药品监督局。在监督检查中,与徐州电台、徐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经济生活服务频道)、都市晨报、彭城晚报等媒体配合,将检查结果及奶粉真假识别方法在生活110、晚间时空、徐州连线、新闻联播等节目中播出,及时让消费者了解检查情况,掌握奶粉真假识别方法,为保护我市婴幼儿的身体健康,杜绝此类案件在我市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卫剑”行动: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卫剑”行动方案的统一要求,从2004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对全市73家直管餐饮单位(其中500座以上的单位9家)进行了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368人次。检查发现,香肠、香肚、肉松等原料在我市使用很少,所查单位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检查从业人员164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1582人,持证率为96.4%。对雇佣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军供大厦等三家单位均给予立案查处。
(十一)、食品生产企业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专项检查:按照《徐州市2004年食品卫生放心工程卫生部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所分别于7、8、9月份,集中开展了对8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行为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仍然存在,但比以往有明显好转,未发现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市级监督机构对产品标识不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1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购入食品添加剂索证不符合规定的1家调味品生产企业和2家碳酸饮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封存食品添加剂2000公斤,共罚款10335元。
(十二)、化妆品卫生专项检查:10月份,我所按照省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的要求,以《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依据,对我市的化妆品市场进行了卫生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徐州市百货大楼等15家单位,共检查进口化妆品3种,国产化妆品68种,其中普通化妆品50种,特殊用途化妆品15种。并采集样品20种,经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其中广东雅娜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馥珮男士保湿霜(有效使用期限为在2006/11/29前使用,规格50克/盒),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要求,我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检查中发现: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化妆品安全意识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所经营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符合要求,索证情况较好。对不合格的单位现场下达了检查笔录及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十三)、对公共浴室的专项检查:为促进公共浴室行业卫生管理,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我所下发了关于对公共浴室进行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监督力量对辖区内的公共浴室进行卫生执法大检查。同时对直管的公共浴室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公共浴室行业卫生管理水平逐年有所提高。多数单位能够建立健全各项岗位卫生制度,环境卫生良好;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公用茶具、毛巾能做到一客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茶具、毛巾。但公用拖鞋的消毒存在问题较多,有些单位没有拖鞋消毒设施,有些单位虽然有但却不能正常使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均给予了立案查处。
(十四)、医疗市场和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医疗市场整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市场的管理,依法加大对医疗市场的执法力度,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加强日常性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了对医疗市场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由于民营医疗机构和一些系统办二级医疗机构是违法行为较集中的地方,如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聘用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等。针对我市的具体情况,我们先后开展了三次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专项整治,自4月20日起,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第一次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26辆次,监督员143人次,对二级以下医院、私营医院、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自7月5日起,我们配合市卫生局医政处开展了为期15天的第二次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县(市)、区管理的医疗机构和私营医院,共检查六县五区的14家县、区及系统医院,9家乡镇医院,11家个体诊所和8家私营医院,共出动监督员126人次。自9月20日至9月24日,我们出动了122人次配合市卫生局医政处开展了为期5天的第三次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整治由市卫生局与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共同组织,抽调市卫生监督所及各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监督员,组成四个执法监督组,统一安排,对市区非法行医进行执法检查。此次共检查118家医疗机构,其中个体诊所79家,民营医院16家,一级医院13家,二级医院9家,药品经营机构1家。从检查情况看,二级医院好于一级医院和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存在的问题较多。
(十五)、打击违规和违法的医疗广告: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医疗机构、新闻单位、广告公司等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在各类媒体上大肆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到不具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治疗,牟取不当利益,导致贻误病情、误诊、误治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我市正常的医疗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刊播非法医疗广告,从事性病、肝炎等超范围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我所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为重点,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整顿力度,并主动搜集医疗广告,以非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查办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了虚假发布医疗信息的行为,收效良好,有力地维护了我市良好的医疗市场秩序。
(十六)、传染病执法专项检查:为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今冬明春传染病执法检查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65号)精神。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传染病检查通知(徐卫法监[2003]43号),制定了检查方案,确实保障我市传染病的依法管理、依法报告、依法诊治。全市六县(市)、五区根据市统一部署,共计检查医疗机构1315个,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1家、乡镇卫生院145家、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1129家。对5家医疗单位限期整改,对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十七)“防非”专项检查:根据卫生部4月22日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卫生厅 4月23日在全省卫生系统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医务人员,防范非典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我所组织了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
(十八)医疗机构消毒管理专项检查:为切实落实《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我所依法开展了医院消毒工作的监管,并在新闻媒体上,对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曝光,并狠抓违法案件的查处,1~6月份对10余家医疗机构消毒案件进行了处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对违法者起到了较好的震慑。
(十九)医疗废物专题调研:为进一步了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的现状,切实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徐州市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及其相关的标准,并按照省卫生监督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调研方案》的通知”,并组织力量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此次共对101个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3家(包括市传染病院)、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5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村卫生室21家。并配合省卫生监督所完成了对我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的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我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较为详实的科学依据。
(二十)开展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和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根据卫生部马晓伟副部长在全国职业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开展乡镇企业及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乡镇企业及农村个体工商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徐卫法监(2003)44号)和《徐州市乡镇企业及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徐州市乡镇企业及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了乡镇企业及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对乡镇企业及农村个体工商户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要求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要知法懂法,在经营中要依法管理、守法经营,使我市乡镇企业及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状况得到根本的改善。对存在问题企业提出监督意见,限期改进,消除隐患。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十一)对粉尘危害行业、重度危害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强煤矿、水泥、采石重点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我们根据省卫生监督所2004年监督计划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二周年宣传活动,我处及早制定了方案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徐卫监所〔2004〕20号),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2004年5月12日至5月25日重点对煤矿、水泥、采石等三种行业21个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较好的规范我市的职业卫生工作。
(二十二)放射工作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我们今年加大了放射卫生监督力度,在监督检查中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放射防护设施、放射防护器材的使用、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等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执法文书的书写。在被检查的90家放射工作单位中放射工作场所均设置了警示标志;有受检者防护用品的有43个单位,占54.43%,其中正常使用的35家,二级以上的放射工作单位基本能正常使用;在检查中发现有86.4%的现场操作人员能正常佩戴个人剂量计。在检查中我们对存在组织、管理不完善、放射防护设施不到位等情况的放射工作单位,均及时提出了改进建议,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沛县龙固镇卫生院、徐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徐州利国医院、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庞庄分院无《放射卫生工作许可证》从事放射工作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八、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为了保障我市各类重大活动的饮食饮水卫生安全,我所每次均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到现场驻点,对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卫生指导,及时发现、杜绝食品制作过程中的污染隐患。全年先后对徐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会议、徐州市第十二届政协会议、省长梁保华来徐视察、徐州市“两会一节”等56次重要活动的饮食饮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涉及宾馆饭店89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248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活动的饮食卫生保障任务。
为了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卫生监督工作,防范发生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监督部门迅速组织监督力量,对考生食宿点和考点周边地区饭店、食品摊点、食品商店和向考点外送盒饭单位饮食饮水卫生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高考期间,选派12名卫生监督员到六县(市),对各地卫生监督部门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在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75个考生就餐点的3万余名考生未发生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圆满完成了高考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九、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
全年共采集样品1740份。其中肉及肉制品28份;冷冻饮品95份;调味品27份;糕点83份;乳及乳制品63份;酒类42份;豆制品35份;水发食品2份;裱花蛋糕7份;油条10份;煎炸油10份;植物油10份;粮食15份;糖果蜜饯43份;保健食品17份;纯净水31份;生活饮用水53份;食品添加剂3份;加碘盐6份;卫生用品5份;消毒产品5份;化妆品35份;公共场所公用具327份;餐具802份;其它14份。
各处室圆满完成了省厅下达的样品抽检计划,完成了市卫生局下达的样品抽检计划。抽检过程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抽检规定》,上报省所及时准确,对抽检中不合格样品均能够依法查处。
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今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投诉举报案件,计152起,其中立案查处75起,已经结案61起,正在办理当中尚未结案的14起。另有77起案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移交给县区卫生监督所查处,均有处理回复。部分处理案件已经将查实的情况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十一、其他
(一)规范职业健康体检,保障工人健康
2003年底,中央编办发〔2003〕15号文件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分工,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短时间内未出台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而2004年初福建等地连续发生多起的职业卫生恶性事件,我所决定从强化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为切入点,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结合徐州实际,加强对水泥、煤炭、采石、板材制造、机械、蓄电池制造等行业劳动者的健康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下达《监督意见书》等形式,督促徐州天能集团等多家企业组织数千名职工及全市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监护档案。并根据法定职责,对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资质进行核查,在体检现场对体检项目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体检质量。
(二)做好放射源安全监管职能的移交工作
根据省编委2004年10月18日[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及时将放射源行政许可的相关档案、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档案等移交至环保部门,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上。
(三)积极参加市文明办公室组织的“百城万店无假冒”活动的检查;积极参加市“爱卫会”组织的灭鼠大检查活动及省灭蝇专项检查迎检工作;配合市经贸委的家禽市场整顿活动等。
2004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未完全到位;卫生监督机构在如何更好地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更加合理地界定职责,强化责任,开展好对医疗市场的监管等问题上还有待于探索。
2005年市卫生局已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市卫生局年度中心工作,全系统发动,全员参与,全力实施,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卫生局党委和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同心同德,奋发进取,使我市的卫生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市的“四城同创”工作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