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关于2003年度市级直管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情况通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4-04-22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在2003年度的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中,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宣传贯彻《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为重点,在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教育、公安等部门以及各学校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实施宣传、培训、督导和检查等综合措施,使得各校食品卫生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在市级直管学校中,全年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总结经验,以更好的应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现将2003年度的卫生监督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市卫生行政部门直管设有食堂的学校共有35所,其中普通高校8所,中专技工学校14所,普通中学职中13所。发证管理了71个学校食堂和12个校内食品商店。大约有650名食品从业人员,提供大约45000名学生的校内用餐。
2003年度,市卫生监督所分别在春季、秋季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与教育局联合组织了五次学校食品卫生检查,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实施计划,分别在7月、9月组织了两次专项检查,认真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其间,市卫生监督所为各校建立了卫生监督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帮为主,管帮结合,发出了240份卫生监督意见书。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全年共处罚学校食堂违法案件22起,学校商店9起,罚款2.7万元。
二、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本年度,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王杰中学等单位的新建学校食堂,徐州市农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一中九里校区等单位的改建食堂,开展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预防性卫生监督;而徐州工程学院丁楼校区、徐州树人中学新建食堂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经营,徐州教育学院本部未经审批,擅自改建食堂扩大经营项目,均受到了行政处罚。
三、培训工作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65号)要求,组织了两期学校领导、学校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堂承包人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培训班,共培训300多人。徐州市一中、徐州市机械中专、徐州生物工程高等技术学校等大多数单位能够正确认识培训的重要意义,派出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矿大饮食服务中心、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集团,除参加上述培训外,还自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邀请卫生监督员上门授课,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而徐州工程学院、第二十二中学领导对此不够重视,没按要求派人参加,致使学校食品管理人员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校内的食品经营活动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受到了处罚。
四、检查督导工作
按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两年一次学校卫生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徐教[2002]第287号、《关于开展徐州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徐卫法监〔2003〕8号)、《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徐卫法监〔2003〕36号)、《关于对企业办学和民办学校进行卫生工作检查的通知》(徐教[2003]353)等通知要求,组织了多次学校卫生检查,并在中、高考期间进行驻点督导工作。在这些检查中,徐州一中、徐州二中、徐师大云龙校区等单位多次受到肯定和表扬。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徐州财经学校、徐州三中等单位,也能够认真落实检查督导中提出的整改意见,不断增加投入,改善食堂卫生设施,提高了自身管理水平。
五、“非典”防制和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
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我们发出《关于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的通知》(徐卫监所〔2003〕4号),监督检查了市区 113家幼托机构,要求全面执行幼儿园食堂发证制度。徐州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徐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徐州妇联幼儿活动中心、徐州幼儿师范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在检查中得到了肯定。
在“非典”防制工作中,我们在加强对各高校外地人员返校、体检、隔离和校园准入制度的监督同时,针对各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内就餐人数急增的实际情况,对校内食堂卫生、食品原料的索证、餐具消毒、用餐场所通风等环节重点监督防范,对校内食品商店及校内奶制品、饮用水供应情况严格检查。各校后勤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避免了校内食源性和水源性疾患的发生,保证了学生们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秩序。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徐州医学院本部、徐州生物工程学校、徐州一中九里校区等单位严格执行定点进货、验货索证、清洗消毒等规章制度,收效良好。
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务院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计划,卫生部要求在学校食堂中率先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03]151号)中,也要求卫生、教育、学校三方分清责任,落实措施,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我们于2003年10月,开会动员并布置了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工作,11月初,根据《市卫生局关于餐饮业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卫法监[2003]28号)精神,召开了市区直管学校创等级调度会,指导和解决学校创等级的具体问题。印发了自我申报评分表,统一了打分标准。11月底,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组织了100多名各县区教育、卫生局长、校长参加的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徐州一中现场会,向全市进行了动员。
七、行政处罚情况
在31起学校食堂、学校食品商店行政处罚案件中,属于新建食堂、商店不经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卫生许可或擅自改建、扩建食堂,改变经营范围的行为,以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案由被处罚的占了三分之一,这主要是由于相关人员法制意识不强,学校内设管理机构未尽到责任所致。我们对发生在校园内的这种最明显,最应该避免也是最严重危害国家卫生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均给予了行政处罚。检查中发现,一些被处罚单位的校长认识不到位,认为推行了承包制,按内部合同,违法责任自担,对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下达的整改意见、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概由承包人去应付,把学校的事业法人身份和校长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抛之脑后,削弱了学校的自身管理作用。另有近三分之一是由于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经营设施或环境、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经责令改正,仍不能符合卫生要求而受到处罚,究其原因,一般是食堂卫生设施简陋,不能适应供餐需要,或虽有较完备的设施,却不正常使用。这种管理的疏忽,会导致严重的潜在危害,我们依法给予了必要的处罚,并责令改正;排在第三的处罚案由,是食品商店经销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品。这些商店购入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没有索取检验报告和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这对学生的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对此类违法行为,我们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希望各有关单位对照通报内容,检查自身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吸取经验教训,在工作中,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食品卫生责任状;制定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法规培训;加大投入,改善卫生设施;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减少在校外摊点就餐;完善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制度;积极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 食品卫生 通报
抄送: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市、区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04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