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制鞋等行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2-10-25浏览量:

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对制鞋等行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各有关局(公司)、企业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制鞋等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95号)及《徐州市开展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决定于今年10月份集中组织对从事箱包加工、皮革加工、玩具制造、制鞋、家具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绣花及喷漆等有毒行业的接毒工人进行健康体检。
请各区卫生防疫站将辖区内相关行业的各类企业(含区属、







乡镇、三资、个私等)名单及应体检人数汇总,市属相关企业单位将应体检人数汇总,于10月15日前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四处,由市卫生局集中组织到定点医院体检。
各县卫生防疫站按相同进度开展工作,并将结果于11月10日前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四处(联系电话:5800739)。
这次对制鞋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的体检工作,是全国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该项工作如期完成。
根据市政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今年11月市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逾期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不按照规定安排职业中毒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