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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解读1:婚假、产假假期规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7-03-02浏览量:

 

婚假: 13天    
产假:女方: 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此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