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简报三期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4-03-11浏览量:
真抓实干、突出重点、全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一、召开创卫工作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专业组工作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 2月27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业组工作会议。专业组全体成员,各区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管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监督所分管领导,市卫生监督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杨晶作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创卫标准与要求、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按国家创建标准开展创卫活动,不能自降标准。各区及相关单位汇报了创卫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下一步打算,市卫生监督所通报全市创卫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督导工作,同时会商了市级督导工作方案。
二、召开市管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创卫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创卫意识,明确市委市政府的创卫要求,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于3月3日对市管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创卫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指导。市管50多家公共场所、20多家供水单位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陈勇副所长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动员,应急处曹俐处长主持并对创卫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会议再一次强调了本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按照不同行业详细阐述了创卫工作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的任务要求,对创卫工作中的难点、重点进行了讲解。会议还明确了各公共场所、供水单位为创卫第一负责人,并与与会单位签订了《创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网格化巡查督导 ,建立“日结反馈”制度
根据我市行政区域划分,市卫生监督所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将各区的办事处细分到人,每位卫生监督员负责若干个办事处,联合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创卫工作标准,对全市“四小行业”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巡查。在巡查督导过程中,市卫生监督所还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不断加强执法力度,有效整治“四小行业”不规范行为。
市卫生监督所建立起了“日结反馈”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各处室将当天的巡查督导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到本所创卫办公室,并且召开日结反馈碰头调度会。每位处长向创卫领导小组汇报当天的创卫工作情况以及督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度会上,针对上报的问题,创卫领导小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各现场处室尽快落实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创卫达标率。
四、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巡查,积极落实各项创卫工作要求
为圆满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任务,保证传染病防治各项创卫工作指标的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对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执法巡查。
本次巡查,市卫生监督所结合新的《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中关于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的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建议和要求有条件的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按时投放药品,定期进行监测,保证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化、合理化的整改措施。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落实,确保传染病防治各项创卫工作指标如期达标。
五、明确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四小行业”卫生标准,统一印制卫生管理资料
按照考核细则,市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3000套,《从业人员培训登记本》、《徐州市公共场所消毒记录》、《五病调离记录》15000本,宣传标语及创卫提示10000份,并集中下发至市直管单位和区管单位。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卫氛围
市卫生监督所围绕创卫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创卫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方式,向本所职工和广大市民宣传创卫工作,普及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营造出了人人参与创卫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