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简报二期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4-03-11浏览量:
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一、召开所办公会,宣传动员创卫工作。
2月20日,我所召开办公会,动员部署创卫工作。会上,陈勇副所长传达市政府“创卫”专题会议和卫生局调度会精神。明确时间节点,确保2014年3月20日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杨所在会议上要求:1、全所取消休假,加班加点,全员投入创建工作;2、处室负责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组织带领处室人员完成创建任务;3所创建办做好基础工作,包括指标分解,人员培训,印刷台帐资料和规章制度。
二、找准“创卫”难点,制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四小”行业卫生标准。
为确保在“创卫”考核过程中不丢分、得高分,2月20日,市卫生监督所专门邀请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四小”行业等方面的专家来座谈,制定行业卫生标准,细化各项考核指标。
座谈会上,各位专家根据通知内容,逐条分解指标及检查评分标准,将考核内容与卫生监督的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各抒己见,提出迎检措施。针对检查重点难点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位专家展开积极讨论,集思广益,力争问题当场解决,不拖后不遗留。
随后,各位专家依照考核细则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行业卫生规范及标准,并将印制装订成册下发到各区县政府及各单位,有利于统一检查标准,统一行业卫生制度,指导各县区创卫工作,推动我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全面开展。
三、统一检查标准,制定“创卫”检查表。
市所公共应急处根据市政府“创卫”方案的要求,特意邀请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方面的专家,对照“创卫”考核标准,细化得、失分项目并量化为具体指标,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创卫”专项监督检查表。
2月21日召开县区“创卫”工作专项监督检查会议中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创卫”监督检查的时间节点,并将专项检查表下发至各县区,使围绕创卫展开的卫生监督工作有的放矢、优质高效,确保各个环节和项目达标过关。
四、统一培训学习,细化目标责任。
为保证每位卫生监督员熟悉创卫考核标准,了解工作指标和任务,统一检查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于2月21日专门组织召开了围绕创卫工作的监督业务培训学习会。现场业务处室的卫生监督员全部到会参加培训。
会上,应急处曹俐处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细则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考核内容,共4个子项,27个小项逐条细致地进行了分析解释,并提出了监督工作要求及迎检措施。针对检查重点,曹俐处长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做出了详细分析和说明,确保到会的每位卫生监督员清晰明确地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