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5-31浏览量:
苏卫应急〔2012〕1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是卫生应急的三项核心能力之一。通过整合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依托综合(或专科)实力强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我省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种类和区域布局,对于及时应对和有效处置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卫生厅《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苏卫应急〔2012〕4号)及《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苏卫办应急〔2012〕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科学建设和规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对照基地建设的种类、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进当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和管理。
请各市卫生局尽快明确市级层面拟规划建设的三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于6月15日之前将基地名单报送省卫生厅应急办(报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厅应急办陈英电话:025~83620923,传真:83620916,电子邮箱:chenying@jswst.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送:卫生部应急办,省应急办,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